尚处取保候审期间,男子再次酒驾,在遇设卡检查时,还发动车辆逃逸,并拖行辅警开出几十米,导致辅警腿部受伤。
记者从上海青浦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石云生批准逮捕。
2020年11月5日,石云生与几名好友相约在饭店聚餐,酒过三巡,,石云生接到家里电话让他回家有事,便先行告辞。在地下车库时,与保安争执起来。保安发觉石云生酒驾,于是报警。
石云生来到派出所后酒醒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念其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石云生在缴纳保证金并后就回到了家中。
2021年1月5日,石云生又一次与朋友相约吃饭,饭后,起初醉醺醺的他还坚持要叫个代驾,过了一会儿,另一个醉酒的朋友把车钥匙塞在了石云生的手里后,石云生便糊里糊涂坐上了驾驶座。
开出一段路后,路口遇交警在设卡检测酒驾,石云生顿感慌张,下意识想要掉头跑,但警察已经看到了他,有两名辅警拿着检测仪向他走来。来到他车窗前,辅警示意他摇下车窗,石云生勉勉强强答应了,但推脱着不愿意吹气。
此时,辅警已经闻到了满车的酒味,让他下车来,石云生一见情况不妙,脑子里“嗡”一下,当即发动汽车,试图快速逃跑,一名辅警的手臂还伸在车窗内,没有料到石云生会忽然发动,情急之下抓住车窗。看对方不肯放手,石云生一踩油门试图甩开对方,又腾出右手朝辅警脸上打了好几拳。拖行辅警几十米后,辅警摔落在地,腿部被刮伤,石云生乘机逃离现场。
不久后,民警根据监控录像在其住处将其抓获。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石云生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而他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