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虹口区获悉,日前,虹口区纪委下发《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监督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当前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打好“十四五”开局第一仗。
《通知》明确,压实主体责任,防止防控盲区。通过督促虹口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坚决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强化“一网格”(街道、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沪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切实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通知》强调,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制度空转。要聚焦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围绕“五有”“一网格”的落实情况,持续紧盯关键点关节点,开展“点穴式”精准监督,督促“人、物、地”同防。要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加强与区委督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及时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监督实效。对在疫情防控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一律严肃精准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同时对虹口区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带头规范防控行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自我管理作出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管好自己、管好亲朋,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继续严格执行离沪报批手续,非必要不外出。坚守执纪执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安全红线,切实抓好留置场所疫情值守、日常消毒、体温检测、食品安全等工作,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