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检察院案例获评2020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

2020年12月23日17:44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一公益诉讼助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案例获评2020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

上海首例以公益诉讼助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案

一条信息的泄露,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风险……究竟是谁,在偷走孩子们的隐私?“精准营销”如何演变成“精准骚扰”?这背后,有没有“黑灰产业链”?我们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来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林妈妈(化名)是一个四岁孩子的母亲,今年以来,她遇到了烦心事,有好多早教机构经常打来电话推销课程,对方能够准确说出她女儿的姓名、出生年月。源源不断的电话,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

究竟还有多少陌生人掌握了孩子的信息?林妈妈向检察官坦言了内心的担忧。“孩子的事没有小事”,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个简单的个案,侵害的可是广大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

2020年,宝山区检察院在办理耿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时,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亮剑,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成功办理了本市首例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一线调查,厘清信息泄露走向

获得线索后,分管检察长高度重视,抽调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检察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立案调查。走访涉事早教机构,全面了解“耿某某”的任职时间及工作职责,以及该早教机构对客户数据的收集、保存、使用的规定和流程。讯问耿某某,询问马某、马某公司负责人,了解后者对所购信息来自早教机构系主观明知。查找与林妈妈类似的被害人,就个人信息、隐私权被侵害进一步固定证据。

依法查明,“耿某某”在该早教机构负责宣传营销期间,擅自备份留存了2万余条客户数据,离职后,将其中3549条信息出售给马某及马某的公司,造成未成年人信息泄露。

专家研讨,辨明侵权责任难点

分管检察长召集“75号咖啡·法律沙龙”,邀请市院九部、研究室业务专家,公益诉讼专家、民法民事诉讼法专家、未成年领域专家、资深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1.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是什么?2.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具有财产性利益?3.谁是公益诉讼的适格被告?4.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与会专家意见:增加信息购买人“马某某”及其所在公司作为被告;增加侵害隐私权的认定;明确诉讼请求的范围,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明确各被告均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庭审直击,宣示公益诉讼态度

今年8月26日,“庭审直击”栏目通过上海检察、今日头条、新华社现场云、爱奇艺、优酷等平台对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进行全程直播,宝山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带队出庭参加诉讼,专家、学者同步向网民进行专业解读,收看人数超过50万人。最终法院判决,除耿某某承担刑事责任外,全部采纳宝山区检察院民事诉讼请求。上海电视台公益诉讼进行时栏目对办案过程进行了全程跟拍。

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宝山区检察院立足“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保护工作理念,根据《网络安全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要求,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向早教机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

该机构回函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合规的数据等级保护体系;二是规范未成年人信息储存、使用流程;三是定期对员工开展培训,切实堵漏建制,合规经营。

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的流通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隐私权被侵害等问题也日渐突出,背后的“黑灰产业链”还时常引发违法犯罪,严重影响公民的生活安宁和安全。

随着《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全社会对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

(责编:王文娟、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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