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六个方面 上海17项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0年11月21日09:06  来源:上观新闻
 

昨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促进上海资本市场高水平发展,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从总体目标上看,《若干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各方合力,使上海上市公司治理及运作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加真实有效,主营业务更加突出,投资者回报机制持续优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升。

截至目前,上海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37家,排名全国第五,市值7万亿元,排名全国第三,具有板块覆盖全、国有控股多、行业分布广等特点。其中,科创板上海上市公司数量占比16%,居全国第二,融资额占比36%、市值占比27%,均居全国第一。

《若干措施》将国家要求和上海实际、长远打算和近期目标做了有效衔接。如推动重点领域企业、新经济代表性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传统企业上市发展;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全口径股票质押数据库;探索在本市建立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若干措施》还较为全面具体地落实国务院意见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加以细化,力求取得实效。如依托“浦江之光”行动,加大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推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张江指数”;支持上市公司大力发展旗下“老字号”品牌,发挥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先行者作用;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本市上市公司市场化退出的典型案例,形成“上海经验”;发挥上海金融审判专业优势,落实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等。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与相关单位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区两级的协同工作机制,在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精准施策,努力使上海上市公司总体质量再上新台阶。上海证监局也明确,要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抓紧抓实。

(责编:龚莎、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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