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寓楼禁止快递外卖送上楼 业委会称大多数业主很支持

2020年08月28日08:34  来源:新闻晨报
 

8月20日,上海一小区贴出公告,称经业委会和物业讨论,该小区将继续严控外卖、快递送货上楼。外卖、快递,需由居民下楼到门卫岗亭提取。这条公告很快引发居民热议,有居民质疑,外卖、快递本就是门对门服务,物业、业委会禁止快递、外卖送上楼是否合适?对此,同科公寓的居民各自有着自己的理解。公告的制定者之一、同科公寓业委会主任王龙宝说,做出该决定,是业主、业委会经过反复讨论得出的方案。

大堂快递架被包裹“占领”

8月26日中午,位于浦东大道637号的同科公寓设在一楼大堂处的快递架以及桌子上,已被各式包裹“占领”,不时有快递员以及大楼住户在大厅里进进出出。

“这个小区的快递一直放在下面的,我没送上去过。”一名蜂鸟快递员告诉记者。

在公寓一楼的大堂里,收发快递、外卖的公共设施一应俱全。从摆放快递的架子、菜鸟驿站快递柜,到专门用来回收废旧包装的纸箱、运送大件快递的公共手推车,居民所需的设施,这里应有尽有。大厅一侧的门卫室里,还有一名安保人员时刻盯着大厅。仅记者观察期间,就有七八名住户下楼拿包裹。

记者注意到,一则名为《关于继续不让外卖及快递人员进入大楼的通知》的文件就贴在门卫室的玻璃上。文件的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为何不允许外卖上楼?《通知》中并没有解释具体原因,仅写明“有业主向业委会和物业提出,自今年年初,外卖、快递不上楼已成常态,应继续严格控制外卖、快递送货上楼”。

不过,门卫室保安告诉记者,业主反对外卖、快递送上楼,主要出于维护公共环境角度。“之前出现过外来人员在楼道小便的情况。”

根据保安介绍,同科公寓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全楼共有126户居民。除了普通业主外,大楼内还有很多租户,以及在这里租房办公的企业,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快递员支持,居民偶有反对

那么,住户们的态度如何呢?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了完全支持的居民,也遇到了强烈反对的居民,不过大多数居民的态度比较中立,这些居民认为,虽然下楼拿快递不太方便,但可以接受。

“有时候东西比较重,还是希望能送上楼的。但我们尊重这里的住户,毕竟我们是租在这里办公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

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则表示支持,“如果人全部上去环境会比较乱,如今已适应下楼拿快递了”。

“我认为这个公告不合理,也没说服力。”另一名男性住户则直言,保护大楼的环境可以采取其他更好的方式,为了保护环境而剥夺居民享受上门服务的权利,并不合理。

与居民们观点相对多样不同,几乎所有的快递小哥、外卖小哥对这一管理措施,都很支持。“对彼此都好,我们也节省点时间。”

记者注意到,这则公开《通知》称:通过业主群这个平台听取了各方意见,有较多业主不便在业主群平台表达意见,纷纷向业委会和物业提出,外卖、快递不上楼已是常态,应继续严格控制外卖、快递送货上楼。

一方面说通过业主群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又说有较多业主不便在业主群平台表达意见,那么,同科公寓的业委会和物业,在做出决定前,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和讨论呢?

同科公寓业委会主任王龙宝告诉记者,和上海其他小区一样,同科公寓要求住户自行下楼拿取快递的措施始于今年年初。今年6月后,在由94位业主组成的业主群中,是否应该允许外卖员、快递员上楼送货的讨论,时有发生。有业主认为,不允许快递、外卖送货上楼,已是全体业主的共识。但也有业主反对,认为快递、外卖应该送到每户家里。

同时,同科公寓新安装的两台电梯开始运行,新电梯将配备刷卡上楼设施。王龙宝曾在业主群中公开征询意见,讨论是否将通用电梯卡有抵押地借给小哥使用,但参与讨论的业主仅六七人。

王龙宝表示,还有不少业主通过和业委会、物业私下交流,表达了对不允许快递、外卖上楼措施的支持。据此,同科公寓业委会认为,大多数居民是支持该决定的。

“我们不是一刀切的,如确实有住户行动不便,可到物业登记,由物业安排快递、外卖人员上楼配送。”王龙宝说,规定推出后,大多数人都很支持,“仅一两个人反对”。

[律师解读]

业委会有权禁止外卖快递送上楼?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那么,业委会、物业发文阻止快递、外卖送货上门的举动是否越界?居民又是否有权不遵守《通知》、强行要求快递、外卖送货上门?为此,晨报记者对话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所事务所葛志浩律师。

新闻晨报:业委会、物业是否有权做出禁止外卖、快递送上楼规定?

葛律师:首先,外卖、快递能否进入小区,关系到的是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合法程序,以合理的方式予以解决。通常来说,一个小区对涉及此类共同利益的事项具有决策权的并非物业,也非单一业主,而是全体业主以及经全体业主有效授权进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是否允许外卖或快递人员上楼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能生效,在此前提下,业委会出具的规定,就可以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力。

新闻晨报:同科公寓此规定是否与《快递暂行条例》中,快递需送货上门的相关规定冲突?

葛律师:并不矛盾。《快递暂行条例》仅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约定将快递物品送达指定地点,并赋予收件人当面验收的权利。在该案例中,假设小区禁止快递人员上门已成为全体业主“共识”,或者说已成为业主公约的一部分,那么也就意味着全体业主均已接受快递人员无法上楼寄送快递的客观事实。

新闻晨报:代住户保存快递、外卖,物业管理人员承担哪些风险?

葛律师:代收、代管物品是否存在风险,需要看物业与全体业主之间是否存在类似于保管合同的约定。假设物业经全体业主的授权,代收、代管物品且明确该项管理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相应的保管费也在物业管理费中包含,则物业应当谨慎对待这些代收、代管,若因管理不善产生物品丢失等后果,则可能产生赔偿责任。但假设物业服务合同内明确排除了对代收、代管物品对服务内容,事后也未专门就代收代管收取任何费用,那么除非物业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物品损坏或丢失,否则无需承担责任。

新闻晨报:如有业主不认同该规定,是否有权要求快递员、外卖员送货上楼?

葛律师:业委会是经全体业主经合法程序选举产生,在其职权范围内,经合法程序制定的规则对全体业主都会产生约束力。

虽然现实情况中确会出现部分业主反对这些规则,但这些意见也应当通过合法程序,比如召集临时业主大会对规则进行修改、表决等方式进行权利主张。仅仅因为自己对规则不满,强令保安人员停止执行规则是不妥的。如果相关的规则确实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业主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的相关决定。

(责编:陈晨、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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