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起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让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不敢”,突出震慑、遏制。党和国家在惩治腐败这方面实行常震慑,长遏制,零容忍,必惩治手段,不给心存侥幸者们钻空子机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上不断强调反对腐败的决心,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这既为群众百姓们的生活带来可靠保障,又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
“不能”,强调制度、治理。一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反腐制度,明确权利界限,从政治制度上监督和约束党员干部们,严格遵循党和国家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推进各部门的治理工作,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给基层群众喂下一颗“定心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了党对反腐工作的部署。
“不想”,依靠思想、觉悟。随着反腐工作的迅速落实和紧密部署,不仅加强了党员干部对自身的行为约束和思想上的责任意识,也赋予了群众百姓监察“漏网之鱼”腐败行为的权利。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建立优良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为深入开展反腐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硬姿态反腐,对腐败行为“零容忍”,遏制了社会中的腐败现象,阻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有效地减缓了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象。
(来源:嘉定区马陆镇 富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