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厅吃饭,不能剩,得吃光。顾客进门,店家收取100元的押金,你要贪多吃不完,对不起,100元押金就被店家没收了。近期,沪上部分自助餐厅已在向客人收起“光盘押金”。本以为此举会遭到顾客的反弹,不过在记者采访中,大家的反馈却是一边倒的支持。
记者体验时发现,“押金制度”在不同的店里,都因地制宜略有差别:五月罗马海鲜自助餐厅每桌收100元,吃剩三两,100元就不退了;威尼斯海鲜自助餐厅每桌收20元押金,全部吃完就退还。
曾为百元押金挨桌解释
五月罗马月星环球港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鼓励顾客全部吃完,不要浪费。收取100元押金,也属无奈之举。不过,有这项约束,餐桌浪费状况有明显改观。”
五月罗马收取每桌100元的“光盘押金”,在业内算比较高的。该店在月星环球港太阳大厅三楼。下午三时,已过了饭点,店堂里的灯都熄了,服务员坐在空荡荡的餐桌边打盹。
在门店的柜台上有一个显眼的牌子,上面写着温馨提示:“每桌收光盘押金100元,不浪费凭押金小票退还。”在每一张餐桌上,也都有一个小标牌,上面写着“光盘行动、合理取餐,避免浪费”等字样,并且对“光盘标准”进行了量化:“每桌盘内食物剩余少于150克,每桌锅内不残留食物,造成食材浪费将扣除押金。”
门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收取100元“光盘押金”已经有近4年时间了。
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收“光盘押金”呢?李先生说:“自助餐行业几乎都在收吧。我们做自助餐的,对餐桌上的浪费行为一直头疼。这与我们勤俭节约的观念相违背。浪费对我们店家来说,损失太大。我们向顾客收取‘光盘押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向顾客收押金,顾客会不会反对?店家怎么应对?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顾客都已经习惯了,不但不反对,还从很支持我们。而且我们在进门的柜台上有显眼的告知,也算是有言在先吧。另外,餐桌上也有详细的告知。”
李先生坦言,刚开始,的确有一些顾客不理解,那时候他们几乎是一桌一桌的跟顾客解释。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在跟大家讲爱惜食物的道理。现在业内都这么做,对顾客来说,习惯成自然了。
“实际上,我们这里顾客年轻人比较多,他们更容易接受这种消费理念。”李先生说。
李先生说,收取“光盘押金”后,餐厅在节约食材方面的效果是相当明显的。以前客人走之后,餐盘里、锅子里会有各种食物,有的是没吃干净,有的是分量挺多。现在虽然还是会有一些剩余食物,但都在合理的剩余范围内。“家长带孩子来吃饭时,也会管好孩子,减少浪费。我觉得这就是我们想要达到的效果。”
那么,最近还有顾客的“光盘押金”被没收的情况发生吗?李先生说:“其实我们收取100元押金,主要还是提醒顾客节约食材,自我约束。只要不浪费得太过分,我们就会把这100元钱还给客人。收押金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节约食材才是目的。”
收取“光盘押金”是否会影响生意?对此,李先生坦言:“不会。客人是冲我们店的口碑来的,而且大家也都认同勤俭节约这个观念。目前还没有出现有客人因为我们收‘光盘押金'扭头就走的情况。”
老顾客主动交光盘押金
8月17日晚上6点30分,记者来到威尼斯海鲜自助餐厅壹丰广场店,门口已经有一些等座的顾客。不到7点钟,记者已经入座。吃了大约十来分钟,餐厅服务员就拿着POS机到桌边“买单”。晚市每客149元。
当天下午,记者在该店了解到,他们为了督促顾客节约食材,会向顾客收取20元的押金。记者看到,在一个两人桌前,服务员开出298元的单子,客人发现后,立即告诉服务员,还没有收取押金。服务员连忙补上。
主动告知服务员收押金的顾客金先生是这家餐厅的常客。金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这家餐厅的规则,所以在服务员忙中有错时,会提醒。
记者在用餐期间,留心周边顾客的反映。离记者不远处,一对年轻夫妻带着孩子在用餐。记者发现这一家人每次都是母亲带着孩子去取食材,而且直到孩子吃完,才同意孩子再去取。最后,他们把锅子里和盘子里的菜全部吃完才离开,桌面上除了餐厨垃圾,没有任何剩余。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顾客都能做到不剩菜,只是还有个别客人不自觉。主要表现为虾和贝类吃得不够干净,餐后水果也有部分浪费。
可督促不自觉者改陋习
用餐期间,记者采访了多名顾客,他们都表示自助餐厅收押金的行为可以接受。“不然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督促客人自觉减少浪费?”顾客金先生说。
金先生表示,他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到外地出差住酒店。他看到酒店为房客提供的自助餐,浪费非常严重。“酒店只给房客发早餐券,从来不会向房客收用餐押金。这样一来,有些客人会觉得自己交了钱,即使浪费了也是自己的,甚至觉得理所当然。”
金先生觉得,餐厅用收押金的方式,促使顾客节约食材,的确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顾客刘女士也认为,店家收押金能够督促一些不自觉的顾客改掉陋习。“我们支持店家收押金,深究起来,也许并不是支持店家的行为,而是支持我们普遍认同的勤俭节约的社会观念。”顾客李先生说,“店家提倡节约,我们都会支持。确保顾客节约食材的途径其实很多,例如限时或者限量等。收取‘光盘押金’,也仅是途径之一。”
■律师说法
明确告知则不属强制收费 “光盘押金”具有现实意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周运柱认为,店家在店堂里明确告知收取“光盘押金”,而且收取押金的目的、扣除押金的条款都非常明确,那么,就可以认为这是店家与顾客服务合同的补充。
“店家在收押金前有告知,顾客可以选择吃或是不吃,所以,也就不存在店家强制收取押金的情况。”周运柱律师说,也许店家收取“光盘押金”目前还没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但是店家的行为还是可以接受的。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应该鼓励餐饮业商家创新管理形式,探索管理途径。
周运柱律师表示,店家在收取类似押金的时候,首先要确保该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其次要明确收取金额,量化管理指标,明确扣除和退还押金的细则,而且都要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