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昨天发布通告,将调整本市道路限行管理措施。
据通告,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虹梅高架路(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
市公安局表示,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此外,明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邬林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