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事項改革權限 示范區承接落實14項
2025年09月14日08:43 |

昨天,高水平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工作推進會在示范區方廳水院召開。會上傳出消息,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印發兩批改革授權事項清單,賦予示范區18個事項的改革權限,現已承接落實14項,為示范區在推進規劃、土地、要素、財稅、產業、生態、公共服務等領域一體化發展制度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改革授權事項清單為示范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提供有力支撐,已經有一批事項落地實施,並取得較好成效。比如在示范區全域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深化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改革,跨區醫療聯合體異地執業醫師免變更注冊手續等工作開展,都賦予示范區更大改革空間,釋放更多改革紅利。
不過,仍有改革授權事項在推進中面臨著堵點、難點。比如,關於推動示范區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檢查資格跨省互認、探索交叉執法檢查等相關事項雖寫入第一批改革授權清單,相關做法仍未成熟——當下已經探索建立聯合執法制度,但行政執法檢查資格跨省互認不符合行政法屬地管轄原則,需要進一步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探索研究示范區生態環境交叉執法的可行路徑。司法部和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在會上回應,將進一步支持示范區開展相關改革工作。
目前,第三批國家層面改革授權事項清單制定工作正扎實推進。同時,滬、蘇、浙兩省一市將出台首批省級改革授權事項清單,進一步為示范區賦能。
上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偉等出席。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鞏持平)
(責編:葛俊俊、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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