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議︱網友建議上海偏僻地區投放共享電動車,市交通委回應:暫不發展
人民網上海8月5日電 “希望上海市能夠投放一些共享電動車。”近期,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建議在上海市偏僻地區投放共享電動車。
這位網友表示,目前上海市投放的共享單車隻能夠在小范圍內方便人們出行,打車的話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負擔的起的,而坐地鐵有時候自己想去的地方又離地鐵站太遠,尤其是在上海市的一些偏僻地區,有時候從地鐵站到目的地有一兩公裡,十分不方便。
這位網友還建議,若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投放太佔位,可以在先考慮在偏僻地區投放共享電動車進行嘗試,這在方便一些市民出行的同時還提高的居民的幸福感。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和回復截圖。
收到熱心網友留言后,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回復稱:“您因地鐵站與目的地距離較長,通行不便,希望上海市能夠投放一些共享電動車。根據《上海市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下文簡稱《指導意見(試行)》),結合本市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道路通行條件和交通安全狀況,本市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對上述《指導意見(試行)》解讀中指出了這一規定的詳細背景:2017年下半年以來,上海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規模呈爆發式增長,至8月中旬已達178萬輛(含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約6萬輛),嚴重影響了城市運行秩序。為此,市交通委於當年8月18日發放暫停新增投放告知書,9月4日部署各區開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動。
為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投放管理,合理調控全市總量和區域分布,《指導意見(試行)》提出了“注重有序”的基本原則,強調在發揮市場配置作用的同時,實行總量調控和動態監測,保証運營有序。
因此,《指導意見(試行)》中明確指出:“結合本市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道路通行條件和交通安全狀況,本市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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