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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微紀錄片《志在上海》 | 端午有哪些傳統習俗?

2024年06月13日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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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是中國四大傳統節日之一,歷經千年傳承至今。

2006 年 5 月 20 日,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端午節”。2009 年 9 月 30 日,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中國有 22 個申報項目獲准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其中包括“中國端午節”。

賽龍舟、吃粽子是現今我們最耳熟能詳的端午習俗。粽子舊稱“角黍”。這個詞最早見於晉代周處所著《風土記》:“仲夏端午。端,初也。俗重五日與夏至同。先節一日又以菰葉裹粘米,以栗棗灰汁煮,令熟,節日啖,煮肥龜,令極熟,去骨加鹽豉菽蓼,名曰俎龜黏米,一名粽,一名角黍。蓋取陰陽尙包裹未分之象也。龜表肉裡,陽內陰外之形,所以贊時也。”

《風土記》(粟香室叢書刻本)中記載的端午習俗。《風土記》又名《陽羨風土記》,西晉名臣周處著撰。陽羨,就是現今宜興及周邊地區。該書被譽為中國最早介紹地方歲時節令和風土習俗的著作之一

稍晚成書的《荊楚歲時記》記載了更為詳細的端午風俗:“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曝床薦席,及忌蓋屋。五月五日,四民並踏百草,又有斗百草之戲。採艾以為人,懸門上,以禳毒氣。是日,競渡,採雜藥。”

《白孔六帖》(明嘉靖刻本)中記載的端午習俗。其中引用了《荊楚歲時記》的內容。唐代詩人白居易為積累寫作素材,曾編輯了一部類書,名《白氏六帖》,共三十卷。至宋,孔子四十六世孫孔傳仿白氏之書,又作《孔氏六帖》三十卷。南宋末兩書合為一編《唐宋白孔六帖》一百卷,是書採擇各書中成語、典故,或摘句,或提要,分類編次。其中,白居易所編寫的內容以“白”起頭。孔傳所編寫的內容以“孔”起頭

《藝文類聚》(唐)中對“五月五”的習俗內容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概括。其中包括:

《琴操》曰:介子綏割其腓股,以啖重耳,重耳復國,子綏獨無所得,綏甚怨恨,乃作龍蛇之歌以感之,終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綏遂抱木而燒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發火,“國語雲介子推。”

《續漢禮儀志》曰: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柳桃印為門戶飾,以止惡氣。

《風土記》曰:仲夏端五,烹鹜“原訛騖,據馮校本改。”角黍,端,始也,謂五月初五日也。又以菰葉裹黏米煮熟,謂之角黍。

續齊諧記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中,長沙歐回,白日忽見一人,自稱三閭大夫,謂曰:君當見祭甚善,但常所遺,苦蛟龍所竊,今若有惠,可以楝樹葉塞其上,以五採絲縛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固依其言,世人作粽,並帶五色絲及楝葉,皆汨羅之遺風也。

崔寔《四民月令》曰:五月五日,取蟾蜍,可合惡疽瘡,取東行螻蛄,治婦難產。《會稽典錄》曰:女子曹娥者,會稽上虞人,父能弦歌為巫,漢安帝二年五月五日,於縣江溯濤迎波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緣江號哭,晝夜不絕聲,七日,遂投江而死。

抱朴子,蟾蜍萬歲者,頭上有角,頷下有丹書八字再重,五月五日午時取之。陰乾百日,以其足畫地,即為流水。又曰:或問辟五兵之道,答曰: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著心前。

《風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採絲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溫,亦因屈原。又曰:五月五日續命縷,俗說以益人命。夏小正曰:此日蓄採眾藥,以蠲除毒氣。

荊楚記曰:荊楚人,以五月五日並蹋百草,採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又曰:屈原以是日死於汨羅,人傷其死,所以並將舟楫以拯之,今之競渡,是其遺跡。

這些內容包含端午的起源、風俗等。

上海地區許多舊志上都有關於五月朔日、重五、重午、端午風俗的記載,其中基本都會提及“食角黍”,也普遍記載有:“縛艾人、採藥物、貼門符、系百索、雄黃酒、菖蒲酒等”。

現今所知第一部以“上海”命名的方志,明代弘治《上海志》中記載:“重五貼門符、縛艾人、系百索、㗖角黍、浮菖蒲酒......”

從鄰近的蘇州地區舊志來看,端午習俗在江南一帶是比較相似的。比較罕見的是正德《鬆江府志》中記載有“騎射柳枝”的風俗,但其后的康熙《鬆江府志》中並無記載。射柳本是北方少數民族祭天祈雨風俗,明清時期的長江下游地區也幵始出現此俗,說明南北方端午風俗的進一步融合。

除正德《鬆江府志》外,江浙地區的部分方志資料中關於“射柳”也確有記載。嘉慶《重修揚州府志》記載:“西校場演武斫柳,觀者如堵牆。”康熙《海寧縣志》記載:“五月五為天中節。是日,武弁集演武場,行射柳事……”

康熙《鬆江府志》中對“競渡”倒是有著較確切的描述:“是日,觀龍舟競渡於白龍潭,上海則觀於黃浦江之丹鳳樓......”這個丹鳳樓在古時的上海很有名氣,建於明萬歷年間。“滬城八景”之一的“鳳樓遠眺”,就是說的它。民國初年,該樓與上海城牆一起被拆除。現今隻有一條“丹鳳路”,靠近古城公園。

近代上海,中西文化交匯融合,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也不可避免地打上時代的烙印。但有些傳統習俗依然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而有些則隨著時代的進步和認知的提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舉個例子。嘉慶年間編修的《淞南志》,其中卷二提到的端午風俗記到:“以雄黃酒徧噴門戶牆壁間,蒸蒼術、辟瘟丹雲。可辟諸毒及邪。又以雄黃徧涂小二鼻額兩側,手足心雲,可使一歲無災。”

淞南地區當時是指嘉定在吳淞江以南的兩個鎮:紀王、高橋。風土人情與江北不盡相同。這種端午的習俗,上海一些諸如青浦等郊區,至少在20世紀90年代還有延續。但雄黃畢竟具有相當的毒性,故此現今這種使用方法已基本被揚棄。

而粽子,一直是端午的象征。隨著上海城市化的進程,以及商業的日漸繁榮,19世紀中后期,上海城廂就有挑擔售賣粽子的小販,一般都歸於糕團類。20世紀20年代,報紙上開始出現規模商業化出售粽子的告示。

1933年5月24日《申報》刊發的冠生園端節佳禮廣告

現在的劃龍舟、吃粽子、包香囊、挂艾草等節俗,雖然翻出了更多的花樣經,但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依然在延續。

(來源:方志上海)

(責編:沐一帆、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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