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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地區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公布

2024年03月15日19:00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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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監管】涉及兒童產品、養老服務、餐飲外賣……2023年度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公布!

市市場監管局介紹,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2023年查辦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篩選並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兒童產品、養老服務、餐飲外賣、水產品、婚車租賃、家電維修等與民生緊密相關消費領域,也包括盲盒、探店等當下流行的新興消費模式。涉及產品質量、個人信息保護、欺詐消費者、侵犯人格尊嚴、虛假宣傳、違法盲盒、作弊秤等一批典型的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詳見↓

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

(排名不分先后)

案件名稱

辦案單位

上海貝兒康嬰童用品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奶瓶案

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親清護理院涉嫌未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漏案

鬆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翁郁騰(上海市寶山區翁郁騰水產行)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電子計價秤案

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恭匯貿易有限公司龍皓路店涉嫌未以顯著方式公示盲盒商品抽取概率案

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優米一家餐飲有限公司長寧威寧路店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案

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蓄麟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蜜蕊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散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經營者商業混淆系列案

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福將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摻雜摻假的食品案

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啟鼎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幫助其他經營者對用戶評價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前溝足部保健有限公司(怡修電腦維修店)謊報用工用料案

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區郭靜日用品商店對消費者作虛假宣傳案

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01

上海貝兒康嬰童用品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奶瓶案

案情簡介

本案當事人主要從事嬰童用品的銷售。在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當事人銷售的BA-52 240mlPPSU寬口奶瓶和BA-08 240ml可麗兒奶瓶對“重力球”未設警示說明,小零件、標識項目不符合檢驗依據,被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購進上述寬口奶瓶和可麗兒奶瓶各200個,至案發,分別銷售24個和20個,涉案產品貨值金額為27600元,違法所得為82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准的產品的行為,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20元、罰款人民幣27600元的行政處罰。案發后,當事人發布了召回公告,並對未銷售的不合格產品予以銷毀。

案例點評:

本案涉案產品為含重力球奶瓶,其中重力球會隨著奶瓶的轉動改變位置,主要作用是讓吸管沉在最底下,能夠幫助嬰幼兒在任何姿勢下都可以喝到奶瓶裡面的奶液。一般重力球奶瓶不適合小月齡嬰兒使用,需要6個月以上嬰兒才可以使用,且重力球奶瓶非常容易殘留奶漬,進而導致細菌的滋生。消費者在選購帶有重力球奶瓶時,要仔細查看警示說明,在合適的月齡給寶寶使用重力球奶瓶,並且在使用期間要格外注意奶瓶的清潔,定期進行更換。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兒童用品質量監管,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02

上海親清護理院涉嫌未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漏案

案情簡介:

2023年1月,鬆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與公安部門開展殯葬專項聯合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將去世人員信息(逝者姓名、病區、家屬聯系人、家屬電話等)挂於門衛處,以便家屬核對並進入院內辦理死亡証明。但當事人未採取必要信息保護措施,且未及時發現並制止信息泄露,致使殯葬從業人員姚某(另案處罰)於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非法從當事人處收集和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170條,並牟取利益。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未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漏的違法行為。鬆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和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也是監管部門執法的重點。本案對經營者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已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具有較好的警示意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僅對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作出規范,也明確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

03

翁郁騰(上海市寶山區翁郁騰水產行)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電子計價秤案

案情簡介:

2023年8月22日,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消費者來訪舉報,反映其在上海市寶山區鐵城路1555號市場內當事人處購買的梭子蟹存在短斤缺兩的問題。區局執法人員立刻至現場調查核實。經查明,當事人系市場內銷售梭子蟹的經營戶,於2023年8月22日銷售給消費者的梭子蟹,經商家電子秤稱重為 0.830千克,消費者現場用自備的電子秤復秤重量為0.565千克。執法人員在案發現場使用市場內公平秤對消費者購買的梭子蟹進行復秤,確認實際重量為0.565千克。當事人使用自購的已被破壞准確度的作弊秤進行貿易結算,至案發,共計違法所得25159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行為。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作弊秤一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5159元、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並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案例點評:

對作弊秤、塑料袋壓秤等計量違法行為嚴查重處不僅回應了老百姓的呼聲,也讓零售水產行業商戶看到了監管部門鐵拳出擊的態度和決心,起到了規范行業的作用。在日常消費過程中,建議廣大消費者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鑰匙串等在公平秤上稱一下,記錄下其重量。如后續對商家電子秤有疑慮,即可將手機、鑰匙串等放在電子秤上稱一下對比數值,如有較大偏差,要及時拍照留做証據,並通過市場主辦方或監管部門維權。

04

上海恭匯貿易有限公司龍皓路店涉嫌未以顯著方式公示盲盒商品抽取概率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屬於“羅森”連鎖商超。2023年8月8日,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時發現,其經營的“添樂卡通王巧克力豆10g”食品盲盒以“奧特蛋德凱奧特曼6”型式對外銷售,內含9種普通款和1種隱藏款,但未公示上述款式的抽取概率。自2022年8月1日至案發,當事人銷售上述盲盒140個,銷售額1666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以顯著方式公示盲盒商品抽取概率的行為。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案例點評:

本案中,當事人作為知名連鎖商超,卻未帶頭落實新《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關於“盲盒”銷售的規定,在較隱蔽貨架持續銷售一些未公示抽取概率的盲盒商品。本案的辦理,促使“羅森”超市徹查在滬門店近1250家,由點及面整改共性問題,並推動外省市相關生產企業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盲盒經營行為規范指引(試行)》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生產盲盒,以最小的切口檢視整改了企業生產經營存在的問題,既優化了營商環境,也達到了引導理性消費、捍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05

上海優米一家餐飲有限公司長寧威寧路店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案

案情簡介:

2023年8月,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一外地來滬老年游客投訴,反映其在上海優米一家餐飲有限公司長寧威寧路店消費時遭該店工作人員辱罵。經查,消費者在當事人處消費時,店內員工尹某某業務不熟且服務態度不佳,雙方因團購券使用問題產生爭執。理論過程中,尹某某對消費者家屬說出“我是你爹”的不當言論。執法人員通過調取監控視頻,固定証據並查清事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作出警告及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權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也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九大權利之一,維護消費者尊嚴無小事。本案消費者帶著期待來滬旅游,卻在遺憾甚至是氣憤中踏上回程。員工的言行舉止不僅僅是個人素養問題,也代表了商家的品牌形象,更是上海消費環境的具象體現。市場監管部門及時介入調查,厘清“爭吵拌嘴,口不擇言”與行政違法行為之間的邊界,保護消費者人格尊嚴,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有力維護了上海的城市形象。案發后,商家致電消費者道歉並取得諒解。執法人員進行了電話回復和慰問,消費者對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的執法意識和專業素養連連稱贊。

06上海蓄麟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蜜蕊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散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經營者商業混淆系列案

案情簡介:

2023年8月,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上海蓄麟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蜜蕊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散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14家婚車租賃公司突擊檢查,查獲多份“勞斯萊斯”婚車租賃合同及5輛涉嫌假冒“勞斯萊斯”銀雲型號汽車。經“勞斯萊斯”商標權利人確認,並結合車行駛証件、產權証書和車管所車輛底檔,証實涉案車輛實際為青島索爾汽車公司生產的“金馬牌”汽車。涉案車輛車頭的金馬車標被替換成“勞斯萊斯飛天女神”車標,車身、輪胎等多處均貼有勞斯萊斯“雙R”商標。當事人將車輛冒充“勞斯萊斯”銀雲型號車輛作為婚車對外提供租車服務,並在相關網絡平台對外宣傳。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構成了商業混淆違法行為,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對3戶違法經營者分別作出罰款10000元、20000元、5000元的行政處罰。其余案件正在調查中。

案例點評:

婚禮是新人一生的回憶,婚車租賃與民生緊密相關。本案當事人用“假冒”的豪車對外宣傳並提供服務,不僅嚴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給消費者帶來長期的遺憾,也擾亂行業公平競爭的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堅決守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著力整治行業亂象,通過系列案件查辦,達到規范整個行業的效果。

07上海福將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案

案情簡介:

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虹口公安分局在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有銷售“麻辣牛肉”、“嫩牛肉”、“黑胡椒牛肉”等牛肉菜品的記錄,但當事人實際未採購過牛肉,存在以其他肉品(鴨肉等)冒充牛肉進行銷售的情況。經查,當事人通過外賣提供餐飲服務。為降低運營成本,當事人明知其採購的蚝油肉片半成品原料無牛肉成分,仍將上述蚝油肉片當作“牛肉”原料用於制作菜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經營摻雜摻假食品的行為,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264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一些不法商家在“黑科技”的粉飾下,不惜使用“挂羊頭賣狗肉”的手法,以次充好、摻雜摻假,牟取暴利,與誠信經營理念背道而馳。市場監管部門對此類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08上海啟鼎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幫助其他經營者對用戶評價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案情簡介:

2023年3月,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上海啟鼎廣告策劃有限公司通過在網上招募組織大眾點評網高等級會員,到該公司合作的餐飲店進行“探店”,並按當事人指定要求發布探店筆記后進行消費金額返還,從而為合作餐飲店作正面宣傳。對相關探店筆記所含帶的部分虛假內容,當事人並未要求修改,極易被社會公眾誤以為是普通消費者的真實體驗,直接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傾向。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及《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幫助其他經營者對用戶評價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誘導作出指定的評價來幫助其他經營者對用戶評價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伴隨互聯網的普及應用和社交媒體的發展,諸多商家爭相通過“網紅化”來拉動人氣銷量,各類“種草”網文層出不窮。其中精致的圖片、華麗的語句無一不在吸引消費者前往一探究竟。但是一部分看似真切的消費體驗心得卻是商家及專業“幕后推手”機構早有預謀的精心安排。本是給消費者分享心得的平台,卻淪為了不法商家牟利的手段。不僅欺騙了消費者,更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廣大消費者不要盲目輕信被網絡上被人為美化包裝過的虛假推介信息,無論是通過網購還是在實體店消費都要擦亮眼睛、謹慎而行。

09

上海前溝足部保健有限公司(怡修電腦維修店)謊報用工用料案

案情簡介:

2023年5月,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消費者舉報反映,在維修電腦過程中,當事人將消費者電腦中的原裝固態硬盤拆卸,稍作處理后裝回電腦,聲稱已更換新硬盤並收取了配件費、維修費共計1550元。后消費者至品牌專賣店檢測發現,新硬盤序列號與原先的一致,商家將其原裝固態硬盤作為新硬盤回售給了消費者。執法人員調查發現,當事人上海前溝足部保健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含“計算機設備維修”)店招為“怡修電腦維修店”,主要在經營場所從事電腦維修。另查明,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市場監管部門遂開展調解,當事人對消費者進行了退賠。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提供修理服務謊報用工用料的行為,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和罰款人民幣6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隨著電子產品的普及,維修需求也日益增加。部分不法維修店利用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小病大修、沒病假修、謊報用料,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是典型的欺詐行為。本案聚焦維修行業亂象,旨在“查處一個,教育一片,規范一行”,引導經營主體遵規守法、誠信經營。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妥善保管修理中的價目表、收據、發票、聊天記錄等証據材料,便於出現糾紛時向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0

上海市虹口區郭靜日用品商店對消費者作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通過贈送雞蛋、組織外出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內參加養生講座,現場播放自行制作的“駝奶與健康”PPT課件,通過宣稱“駝奶對腎病的治療”“駝奶對糖尿病的治療”“駝奶對乙肝患者的作用”等宣稱駝奶疾病治療功效的內容,從而推銷售價遠高於成本的駝乳粉。經查實,涉案產品為普通食品,不具備疾病治療功效。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消除影響,並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4790元、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當事人抓住老年消費群體對健康的關注心理,吸引老年人到店內參加所謂的養生講座,虛構所銷售的普通食品具有預防和治療多種疾病的功效,嚴重侵害了老年消費群體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重點聚焦涉老消費領域,嚴查通過會銷、講座、健康咨詢等方式宣傳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療效的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老年消費者在面對類似本案商家使用的疾病治療功效等營銷話術時,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推銷,謹防被小恩小惠麻痺大意、上當受騙。

資料:市市場監管局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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