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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月0元、免費保障?警惕互聯網保險誘導陷阱

2021年10月22日11:22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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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惕互聯網保險誘導陷阱

首月0元 免費保障 零首付

警惕互聯網保險誘導陷阱

晨報記者 楊曉東

“首月0元”“零首付”“免費保障”“抽獎獲取”……網絡場景中,這般話術在互聯網保險產品廣告頁面時有出現,有的消費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便被“免費”誘導而投保。

針對這一亂象,10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防范保險誘導銷售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清晰地認識到“免費”是誘導,極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風險。

行業亂象:“首月1元”被指忽悠式營銷

目前市場上包含“首月1元”“1元升級”“免費送保障”“手機抽獎”等內容的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廣告較為普遍,相關廣告標識不清晰不顯著,且往往與共享單車、充電寶等消費場景緊密結合,一定程度上是在利用消費者的注意力“盲區”進行引流,同時部分消費者由於對保險產品了解不充分,未認真閱讀產品條款,易引發消費投訴糾紛。

不少消費者誤以為,每月隻需要1元,就能買到幾百萬醫療報銷額度的保險,“買買買”就在這樣的刺激下產生了。然而首月1元,可不是月月1元,這裡隱藏了巨大的風險隱患。百萬醫療險的費率表會按照年齡、是否有社保來設置不同的繳費標准,通常情況下,年紀越大,保費越貴。只是沖著“首月1元”投保的消費者,並沒有認知到后續需要付出多高的成本,稀裡糊涂被扣款后,自然無法接受。

“購買保險必須體現購買者本人的意願。”一位保險行業資深人士表示,隨著技術的進步,購買保險的方式越來越方便,很多年輕人喜歡網上購買。互聯網保險在銷售頁面上,必須提示到位,或者設置一些方式讓消費者強制閱讀條款。在勾選選項上,也要由消費者本人勾選,而不是替消費者默認,“每一步要確認是消費者本人的意願,否則很可能涉嫌誘導購買。”

銀保監會:牢記三大注意事項

銀保監會表示,這種營銷引流模式存在誘導營銷、信息披露不當等問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易引發消費糾紛或投訴。

從保險產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費保障”等宣傳未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並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從監管要求看,保險險種的條款和費率,應當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或批准。“首月0元”類的銷售宣傳行為,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

從營銷方式看,營銷片面強調“首月0元”,卻未對保費繳納整體情況、保險責任等重要內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廣告界面設置不規范,故意誘導消費者勾選“購買”“領取”“自動續費”等選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誘導銷售等風險,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注意以下事項,做到明明白白買保險,清清楚楚享保障——

一、因需購買保險產品,不被“免費”迷惑

在瀏覽保險營銷宣傳頁面時,注意了解發布營銷廣告主體、保險產品承保機構,看清保險產品類型、保障內容和收費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選購,不被“免費”營銷宣傳誘導購買了本不需要的產品。如對宣傳界面內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隨意填寫個人信息或同意授權辦理等操作,防范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知悉保險合同內容,了解條款信息再簽約

消費者如確有投保需求,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對於未能明確展示保險合同條款等重要內容的銷售頁面,不隨意點擊確認。著重了解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金額、保費繳納、風險提示、客戶告知、投保須知、續保條件、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和退保損失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尤其是線上簽約投保時千萬不要圖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應客觀如實地反饋有關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實告知而影響保險合同效力。消費者隱瞞真實狀況投保,如發生保險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險賠償,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銀保監會強調,消費者購買保險應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與保險公司訂立相應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投保人支付保費,保險公司在發生合同約定事故時承擔經濟補償或給付的義務。不被“免費”誘導,以防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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