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坐月子”19天換4月嫂 平台:承擔協調義務
產婦“坐月子”
“天鵝到家”19天換了4個月嫂
見習記者 姚沁藝
家住靜安的葉女士通過“天鵝到家”(原“58到家”)定下了一位月嫂,並簽訂了《家政服務合同》,約定9月上戶服務。
沒想到,孩子出生后,因為月嫂“爽約”等原因,“天鵝到家”在19裡天換了4個月嫂,這令葉女士感到很崩潰……
反映
19天換了4個月嫂
今年4月底,預產期在今年9月10日的葉女士通過“天鵝到家”平台尋找月嫂,在位於大寧國際商業廣場內的“天鵝到家”靜安店面試了幾名月嫂后,挑中了一位每月14800元的“優享二星月嫂”馮阿姨,於5月初正式簽署了《家政服務合同》,並全款支付了兩個月的服務費。
服務訂單顯示,馮阿姨預計上戶時間為9月11日,服務天數為55天。
葉女士回憶,當時,“天鵝到家”的工作人員承諾,如果葉女士生產了,可以隨時告知平台,平台將通知這名馮阿姨到家服務:“他們當時說,除非是比預產期提早太多,阿姨來不及從上家下戶,那麼會協調其他月嫂頂替一段時間,如果沒有提早太多,馮阿姨會准時上戶。如果我們對阿姨覺得不滿意,也可以隨時溝通換人。”
巧的是,葉女士的生產日期,剛好就是預產期9月10日。生下寶寶后,葉女士的丈夫第一時間通知了負責對接的“天鵝到家”工作人員,並告知產婦將於3天后出院回家,請工作人員安排馮阿姨上戶。
然而,“天鵝到家”工作人員卻突然告知,因為馮阿姨的婆婆有事,馮阿姨需要回老家照顧剛剛生產的嫂子,沒有辦法上戶了。
孩子生了,定下的月嫂卻猝不及防地“爽約”了。葉女士夫婦雖然又疑惑又生氣,但考慮到產婦即將出院,當務之急是解決月嫂空缺的問題。“天鵝到家”工作人員又向葉女士推薦了一位沈阿姨。
“其實這位沈阿姨當時也是我們的備選月嫂之一。”葉女士的丈夫表示,今年4月去“天鵝到家”門店面試時,沈阿姨正好在上戶過不來,於是便定了另一位馮阿姨。如今,馮阿姨無法服務了,盡管沒有面試過,考慮到時間緊迫,葉女士夫婦便隻好定了沈阿姨於9月13日上戶服務,服務天數為55天。
沈阿姨上戶后,服務令葉女士一家都比較滿意,葉女士也就暫時將之前的糟心事放在了肚子裡。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9月23日,服務10天后,沈阿姨竟突然向葉女士提出,因其婆婆有事,因此她要回老家照顧自己的兒子,所以馬上也不能繼續服務了。
葉女士認為,月嫂上戶后都要有磨合期,服務沒幾天又要走,意味著一家人要和新月嫂重新磨合。經多番溝通無果,沈阿姨執意決定在9月29日上午離開,“沈阿姨說,平台答應她可以離開”。
在葉女士反復催促下,平台給出的解決方案依舊是“再換一名月嫂”。此次,負責對接的平台管家表示,為了表達歉意,將給葉女士免費升星,安排一名“三星月嫂”來服務。
“平台工作人員發我兩個‘三星月嫂’的簡歷,一個隻能做到10月20日,另一個倒是可以做完合同期,相當於就隻有一個月嫂可以選擇了。”
別無選擇的葉女士,隻能定下這位能做完合同期的“三星月嫂”周阿姨。
不過,這位周阿姨10月1日才能到崗,中間的2天空檔期,“天鵝到家”表示,會安排一位“二星月嫂”馬阿姨免費頂替,並以“要給阿姨上保險”為由,催促葉女士和馬阿姨簽訂服務天數為42天的合同。
9月29日下午,馬阿姨來到葉女士家。葉女士發現,說是頂替兩天,但馬阿姨卻帶了一個大箱子。感到蹊蹺的葉女士便詢問馬阿姨,是否知道自己只是被平台派來免費頂替兩天,馬阿姨表示,公司向其報單報的是42天,自己並不知道只是來過渡的。
“明明說好來頂替兩天,怎麼簽的合同卻是42天?”葉女士感到不解,於是拒絕簽署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
對於馬阿姨的服務,葉女士一家也覺得其缺乏經驗:喂奶不知道試溫、奶瓶不會蓋、月子餐做得過於簡單……
“我丈母娘甚至還要半夜起來指導她做事。”
葉女士的丈夫對此感到不可思議。
好不容易等到10月1日,“三星月嫂”周阿姨上戶,葉女士卻發現,因為周阿姨剛剛從上家下戶,一直沒休息過,年紀又有點大,晚上睡覺呼吸不暢、喘氣很響,考慮到阿姨和寶寶的安全,葉女士決定不再雇佣周阿姨。
最終,葉女士決定和“天鵝到家”解約。葉女士稱,經過溝通,平台同意退還葉女士剩余服務天數以及從9月23號沈阿姨提出離開到正式離開期間天數的服務費用。
回應
合同約定下戶需提前通知
在葉女士夫婦看來,眼下一環扣一環的麻煩事,皆是由月嫂隨意提前下戶,或不來上戶引起的。葉女士無法理解,為何明明簽了合同,月嫂還是“來去自由”。
日前,記者嘗試注冊了“天鵝到家”APP帳號,剛剛注冊完畢,便有一位“天鵝到家”顧問聯系記者,詢問需要月嫂的天數、星級和檔期后,便稱可以向記者推薦合適的月嫂。
記者:“(你們)這邊的月嫂是你們自己聘用的嗎?”
顧問:“我們每個月嫂來的話會和我們公司簽協議,包括我們一些公司紅線、規章制度,他們都要簽字的。”
記者:“就相當於在你們這裡兼職。”
顧問:“對,沒有說像員工一樣給她簽那種勞務合同,然后再給她上保險。”
記者:“我們希望找的阿姨不要做到一半(就)離職,這個我們比較擔心。”
顧問:“你可以放心,我們給你推薦月嫂的話,一定是符合咱們需要天數的,除非你對阿姨不滿意,咱們是會出現更換的一個情況。”
記者:“意思是我簽合同簽多少天,她就一定會做滿多少天?”
顧問:“對,是的。”
事實上,根據葉女士、月嫂、“天鵝到家”共同簽署的《家政服務合同》,“乙方(即月嫂)因自身原因提前與甲方解除雇佣關系的,需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即客戶)、丙方(即平台),以便提前做好調換、結算安排﹔如乙方未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或通知后工作未滿10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不超過本合同約定套餐服務費的5%的標准承擔違約責任。”
“如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或其親屬(僅限配偶、父母、子女)出現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需提前與甲方解除雇佣關系的,在乙方提供相關証明前提下,乙方無需履行上述通知義務且不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然而,無論是不來上戶的馮阿姨還是提前下戶沈阿姨,他們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內,都沒有向葉女士提前10日出具書面通知。
那麼,月嫂到底是不是得到平台允許后提前下戶的呢?日前,記者輾轉聯系上了提前下戶的月嫂沈阿姨。“我在上戶之前,跟公司說過的,我有可能家裡會有事,(公司)說到時候可以跟他們說,如果情況屬實,是可以回家的。”
她表示,公司經過核實,允許她因為家中有事提前下戶。沈阿姨表示,9月23日,她就開始溝通下戶相關問題,中途平台也向葉女士推薦了一些月嫂,“但她不樂意換,然后耽擱在那邊”。
10月11日,針對此事,“天鵝到家”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天鵝到家”作為家庭生活服務平台,為用戶和家政服務人員提供居間撮合服務,對於用戶在平台遇到任何相關問題,“天鵝到家”都會積極承擔相應的協調和溝通義務,目前平台和葉女士已達成一致。
另外,“天鵝到家”與平台上提供服務的家政服務人員在服務行為等方面都有相關約定,如家政服務人員在服務中存在相關違規情況,“天鵝到家”會依據相關約定進行嚴格追責。
協會
開展家政服務信用等級評價
“目前家政行業存在‘小’‘散’‘亂’的特點。”日前,記者從上海市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了解到,家政服務人員流動性強的現象確實存在。
一方面是因為市場對於家政人員的用工需求存在一定缺口。據統計,上海目前的900多萬戶家庭中,正在使用或者有家政服務需求的家庭超過三分之一。然而,上海市僅有家政員約50萬。
另一方面,目前大部分家政企業都是家政服務中介機構,即扮演的是居間方的角色,對於家政人員的管理,不如員工制企業深入。
為解決家政服務人員流動性強的問題,上海家政服務業正在積極採取措施。
據上海市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上海家政行業一直在大力推動家政人員辦理上門服務証,截至目前,持証家政人員已超過17萬。今年,上海家政人員上門服務証更是由卡式實物上門証轉變到“隨申辦”電子上門証。雇主家庭可以通過上門証查詢相應人員的信用星級評定、投訴處理、服務記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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