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5月18日電 (龔莎)戶籍在上海,但是不在上海工作學習,這類人算不算“常住人口”?在今天上午召開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市統計局二級巡視員丁俊進行了現場答疑解惑。
有的人認為上海常住人口就是上海的戶籍人口,有的人認為除了戶籍人口,還要有上海居住証的人口,有的人理解為在上海居住滿半年或者滿一年的人口,丁俊表示,以上這些理解都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
他介紹,“常住人口”是整個人口統計,包括人口普查當中最重要的一個定義,在進行人口數據處理的時候,第一步就是要確定每一個人的常住地在哪裡。
丁俊表示:“我們在國家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和發的上海公報裡,下面有一個指標注釋,注釋裡有一段非常完整規范的表述,這是國家統計局制定的,這是全國統一的,而且和十年前六人普完全一致。”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丁俊概括,有四類人口是算作上海常住人口:一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實際居住在上海的人口﹔二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離開上海不足半年的人口﹔三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在境外工作學習但未定居的人口﹔四是在普查時點實際居住在上海的、離開戶籍登記地滿半年及以上外省市戶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