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寵兩失!男子陷網絡寵物領養騙局

2020年11月26日17:03  
 

近幾年,很多准備養寵物的人會選擇用領養的方式代替購買,網絡則是他們選擇領養寵物的第一陣地。但是殊不知,有些人竟動起了歪腦筋。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一起以有償領養寵物為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提起公訴。

馬先生是一名愛貓人士,最近想入手一隻布偶貓。於是便通過百度貼吧“布偶貓交易吧”認識了一名微信名叫“嗯”的人。這人自稱叫陳某,手上有一隻品相不錯的布偶貓。

馬先生看到陳某發過來的布偶貓照片,當即決定有償領養這隻可愛的小家伙。經過商談后,馬先生將以3888元買下這隻布偶貓。當晚,他通過轉賬的方式向陳某支付了共計1944元人民幣的定金。

第二天,陳某聯系馬先生,聲稱已經幫貓訂好了機票,讓馬先生將余款付清。想著可愛的布偶貓馬上就要到手了,馬先生毫不猶豫地將尾款1944元人民幣轉給了陳某。按照約定,布偶貓應該在三天后就能到馬先生手中,但是到時間了卻遲遲不見快遞到來,經過聯系,陳某聲稱是因為貓剛打疫苗不能上飛機,馬先生決定再多等幾天。

第二次約定的時間是四天后,馬先生依然沒有收到貓,陳某推脫說自己忘記了。不出預料,陳某的第三次約定依然沒有守約,他給馬先生的理由是“機場托運出現問題,貓沒有發成”。最后,陳某索性徹底消失了,怎麼都聯系不上。馬先生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是被騙了,前往派出所報案。

不久,陳某被抓獲歸案。原來陳某真名叫余某,據他交代,他壓根沒有所謂的布偶貓,發給馬先生的照片是從網上下載的,說將貓寄出的話也都是為了得到馬先生的尾款而瞎編的。收到3888元轉賬后,余某就將馬先生刪除,將錢取現后把銀行卡注銷了。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人余某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實施詐騙,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余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提醒,“領養代替購買”在愛寵人士之間逐漸成為一種趨勢,但是在選擇的這種方式認養寵物的同時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讓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愛心坑蒙拐騙,破財又傷心。檢察官提醒大家,面對網絡發布的領養信息,要仔細辨別,最好選擇同城認領的方式,眼見為實。若是對方要求事先支付大量錢款,一定要慎之又慎,盡量選擇貨到付款,避免盲目相信他人而上當受騙。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韓慶)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