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香煙3條還是5包?檢察官從細微處還原案件真相

2020年07月28日09:20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犯罪嫌疑人對盜竊財物的數量提出辯解,而監控錄像又不夠清晰。面對這樣的証據狀況,檢察官如何扭轉局勢,最終讓嫌疑人認罪認罰。

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材料發現,2019年12月某日凌晨,付某至被害人霍某經營的拉面店,採用破壞玻璃門鎖的方式進入店內,竊得霍某放置於櫃子內的現金290元和香煙3條。

犯罪嫌疑人付某到案后,對破壞門鎖進入拉面店盜竊財物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對於盜竊數額提出辯解,其供述僅竊得現金290余元及2條不完整的香煙,加起來共有5包。付某有盜竊前科,其供述的盜竊數額未達構罪標准,若無其他証據推翻其辯解,檢察機關將不能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查逮捕階段,承辦檢察官谷曉麗仔細審查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對付某關於香煙數額的辯解,有針對性地進行核查。在查看案發監控錄像時發現,付某竊得財物離開拉面店時手上拿著3條香煙。但審訊時,付某仍辯解稱竊得的香煙為2條,且系不完整的香煙。

為此,檢察官決定委托上海市檢察機關聲像鑒定技術辦案團隊對監控錄像進行分析、鑒定。經過技術辦案團隊對涉案相關圖像資料的關鍵區域進行超分辨率、直方圖增強、色調均衡、梯度比等一系列清晰化處理,最終確定目標對象手持物品外觀(頂面部分)較為光滑,並均有鏡面反射現象,而這種特征是付某所說的不完整的香煙所不具備的,由此確定了付某離開拉面店時手中拿著的系3條包裝完整的香煙。故決定對付某批准逮捕。

在審查起訴階段,付某仍堅持其辯解。為此,協助谷曉麗檢察官辦理此案的助理檢察官王瑜佳向付某著重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對其出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驗鑒定文書《聲像資料檢驗報告》。付某見到面前清晰的視頻放大截圖,顯示其手拿3條香煙離開拉面店,終於低下了頭,承認自己盜竊了3條完整的香煙,並如實供述3條香煙分別是2條利群牌香煙、1條玉溪牌香煙,並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檢察官隨即為其聯系值班律師,見証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020年7月8日,寶山區檢察院對付某提起公訴,並提出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的精准量刑建議,同時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日前,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議,以盜竊罪判處付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近年來,檢察機關注重通過技術手段將犯罪痕跡轉化成科學証據,通過証據開示,結合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闡述解釋,教育引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真誠悔罪、認罪認罰。寶山區檢察院正在探索技術調查官參與檢察辦案工作機制,協助解決專門性、技術性問題,推動案件辦理更加客觀、公正、高效,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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