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
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指出,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中国法院判决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执行。
数据显示,中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从2013年的1.48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2.73万件。涉及当事人已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国际关注度显著上升。
报告注意到,在中方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涉跨境电商、跨境破产、企业和资产跨境并购、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中欧班列运单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同时,案件审理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准据法适用的情形增多。
报告披露,2013年以来,中国法院在542件案件中准确适用域外法,涉及六大洲40余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7313件,涉及英国、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近40个国家。
报告称,截至目前,中国与82个国家缔结170项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加入包含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近30项国际公约,合作范围覆盖130多个国家。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方面,2013年以来,中国参加10项国际公约的履约审议、11项国际公约及示范法的谈判、40余项双边及多边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
报告还介绍了中国法院依法严惩涉外犯罪的相关情况,其中明确,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同时,严厉打击跨国跨境毒品、电信网络诈骗、偷运人口、赌博和洗钱等犯罪。积极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出台司法解释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违法所得无处隐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当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也谈到当前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他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创新涉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和域外法查明机制,切实提高涉外审判质效,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此外,将建立新类型、疑难复杂涉外案件研讨机制和平台,促进提升涉外审判队伍整体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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