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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源、骗佣金 沪通报房地产市场整治典型案件

2021年12月09日15:52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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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虚假房源、佣金欺诈、合同违法……上海通报房地产市场整治典型案件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虚假发布房源、承诺地产升值、佣金价格欺诈、擅自使用业主信息、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今年来,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一批房地产领域违法案件。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8个典型案例。

>>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案

该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咨询等业务。今年2至3月,桃源新城门店、局门路门店通过篡改挂牌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平台上编辑并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61 条。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桃源新城门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未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了包含消费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个人信息。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今年7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上海景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经营活动。2020年12月16日在商品房项目名称为“水岸佳苑”(推广名称为“佳兆业城市广场)售楼处发布横幅广告,主要内容为“佳兆业城市广场 ......嘉闵线(规划中)、11 号线双轨交汇”,使用 LED 显示屏发布含有“嘉定主城圈”示意图内容的广告,使用宣传展示栏发布主要内容为“轨交、高架红利兑现升级赋能板块价值”的广告。

经查,该项目实际位置为嘉定区徐行镇,规划中的轨交“嘉闵线”及上海地铁 11 号线并不途经,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水岸佳苑”项目实际属于嘉定北部板块,并非嘉定主城板块,该项目位置行政区划为嘉定区徐行镇,为嘉定区的北部片区(科创、生态区),并非嘉定区的核心片区。在售楼处宣传展示栏发布的广告,向消费者介绍“水岸佳苑”项目价值情况,该段文字内容表述的含义为“水岸佳苑”项目的价值会因周边轨交及高架的建成而大幅提升,属于向消费者作出的关于该项目升值的承诺内容。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今年4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萨博伊(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该公司作为广告主,为推介海外房地产项目,于2020年7月在官方网站发布广告:“Local Crescent-曼彻斯特,步行6分钟即可抵达斯宾菲尔德中央商务区;Local Blackfriars-曼彻斯特,步行10分钟即可抵达曼彻斯特主要购物区,步行4分钟即可抵达索尔福德中央火车站;Burlington Square-曼彻斯特,步行10分钟即可抵达曼彻斯特主要购物区,步行4分钟即可抵达索尔福德中央火车站;安普里奥大厦6号-澳大利亚阳光海岸,8分钟内可步行至大型购物中心附近的好美家中心或阳光广场购物中心,步行15分钟到达拟建轻轨车站,坐落河畔旁饱览优美景观,驾驶7分钟到达马鲁基多尔海滩,驾驶5分钟到达马鲁基多尔州立小学及马鲁基多尔高中。”上述广告均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

2020年5月,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17 万英镑,尊享曼彻斯特优良教育及精致生活品质》的广告,其中含有“精装交付,无公摊,250产权,首付仅需15%,年回报率高达6%”的内容。

该公司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违法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2021 年5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上海辰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

该公司自 2020年4月起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经营活动,在店堂内张贴“二手房买卖流程”,承诺对买方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2%收取佣金(居间服务费),对卖方按1%收取佣金(居间服务费)。2021年1月,公司与买方签订佣金确认单,约定佣金8万元,为成交价的0.97%。为保证3%佣金收入,公司提高卖家佣金,与卖方另行协议该住宅的税、费及佣金共为21.5万元,为按总价款2%计算的佣金与预估的卖方应承担税费之和。同日,卖方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宝账户转账10万元。因此,公司对卖方实际已收取10万元佣金,超出对外价格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属于价格欺诈行为。2021年8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500元。

>>上海金铭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无照经营违法案

该事务所从事房屋租售等业务。2020年8月开始,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房屋租售业务,对外店招“链家虹桥机场新村店”,经营场所面积96平方米。事务所在经营期间,营业额为10200元,净利润2600元,违法所得为2600元,后办理营业执照。

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2021年7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600元,罚款2000元。

>>上海锐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违法案

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中介等业务,2021年6月,执法人员对其位于闵行区中谊路的经营场所检查时,员工正通过电话向消费者询问是否有出租或出售房源意向。在办公电脑里,发现房源信息表,其中有业主名字、电话、房源地址等。在SISM+房源系统中也发现含有业主名字和电话的房源页面,业主电话用星号隐去。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两位业主分别询问,业主均未授权当事人使用其信息。

经查,当事人使用SISM+房源系统获取业主电话及房源信息,在未获授权情况下,擅自使用业主信息,通过电话询问是否租售房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1年8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00元。

>>上海实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违法案

该公司主要从事房产开发和销售业务。2021年2月,消费者反映签订新楼盘(新顾城海上祯苑,又名:上实海上菁英)的认购协议中含有“由甲方保留解释权并负责解释”的内容,涉嫌合同违法。

经查,公司在售楼中心公示的认购协议中,确有上述内容,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与举报人签订的认购协议为合同格式条款,约定定金为100000元。该协议中印有“本认购协议或相关性的任何文字表述上的争议或歧义,由甲方保留解释权并负责解释,与本认购协议有关的争议由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2021年4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5000元。

>>上海晁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等业务。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间,公司通过杜撰不存在的房源,篡改挂牌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平台编辑并对外发布虚假房源信息100条,虚假房源信息总点击量为5631次。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1年4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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