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见第十、十一、十二版)。
行动计划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人权教育和研究,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实施、监督和评估8个部分。
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行动计划称,2021—202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
——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奋斗方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促进人民有效社会参与,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民主法治基础。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全人类和子孙后代共享发展创造可持续条件。
——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促进所有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为实现所有人全面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研究、培训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氛围。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民日报》( 2021年09月10日 第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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