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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08月30日12:13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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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上海建设,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主体班课程。精心组织开展理论与实践的宣传讲解工作,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眼于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全国领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立足于发挥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坚持把法治作为最根本的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的美好局面和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持法达变的城市风尚。适应于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趋势下普法的多样化需求,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坚持传统传播方式与智能化创新手段并行,帮助特定群体能够轻松跨越数字鸿沟,兼顾各类群体的普法需求。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五大新城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以及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深入宣传与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上海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三、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年度地方性重点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和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加强立法常态化宣传报道。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将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没有具体执法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以外的承担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职责。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抓好各级国家机关系统内普法和社会面普法,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四、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制定市、区、街镇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至少一次。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坚持在依法决策中深化法治实践,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从丰富完善教材、加强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法治实践、健全教育网络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引导他们养成尊法守法习惯。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在沪境外人士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服务群众经常性项目之中,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全面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互动融合。坚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相融合,推动全社会遵法守规,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积极发挥居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解决小区停车难、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示范项目。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5年内,实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总数达到10万人。深化“法律进网络”。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全面落实网络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伦理和行为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深化行业依法治理。结合医疗、学校、企业等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促进行业依法有序规范运行。深化法治创建,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以依法治理示范项目创建为牵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上海城市精神与城市品格,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的红色资源优势,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角,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有一个或以上法治文化微阵地,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遍布申城,随处可见,迈步可及。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品牌效应。5年内,基本建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100个、推出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50个、推出视频、演艺、美术等覆盖各行业各领域100件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定期举办法治文化产品集中展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和实务研究,推进上海法治文化品牌对外传播交流。以上海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切入点,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法治文化研究成果。加强新时代法治文化研究和传统法治文化传承保护,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上海法治故事。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市政府要明确“八五”普法期间全市人均普法经费最低标准,各区政府确保本区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该标准。各级政府要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的评估考核,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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