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13时许,居民郎先生来所报案称自己停在天山路一商场门口的自行车不见了。接报后,民警通过调阅公共视频发现,该时段有一名男子将郎先生的自行车骑走,随后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邹某的身份及住处。当晚20时30分许,民警在天山路一旅馆内将嫌疑人邹某抓获。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指认被盗物品过程中,嫌疑人邹某推出的并不是郎先生被盗的自行车,而是一辆电瓶车。原来,邹某当天上午外出工作,步行到一半时觉得路太远,正巧看到一辆黑色自行车没有上锁,就临时起意将其偷走,同一天下午,邹某路过一个公交车站点,看到一辆电瓶车未上锁,就又把它骑回宾馆了。
民警将自行车、电瓶车找到的消息告诉了失主郎先生和诸小姐,并提醒他们今后一定要记得锁车。最终,邹某因盗窃被长宁分局依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市民朋友应尽量将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在离开时及时对车辆上锁。切勿因贪图一时方便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来源:上海长宁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