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释放了哪些信号

2021年06月17日16:17  来源:上观新闻
 

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教育部表示,新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近年来,有关培训机构“跑路”的新闻不断。除此之外,虚假广告、非法办学、收费混乱、教师素质低等,也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顽疾。随着市场的蓬勃发展,监管又没有跟上,整个行业呈现乱象丛生、野蛮生长的局面。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释放了哪些信号?

【传递解决监管难决心,未来可以三层次监管】

要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实行到位的过程性监管,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此次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传递出彻底解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的决心。”他认为,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明确了一个信息,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不是简单地关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而是把校外教育培训作为整体教育的一部分,对其加以规范,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到其本身的功能定位,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教育培训选择。

熊丙奇认为,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主要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坚决取缔没有合法资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有合法的资质;二是监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合法经营,不能虚假宣传、包装名师、违规收费,进行焦虑营销,刺激应试竞争;三是明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开展的培训范围,禁止超前教育、提前教育。

【身份“不明”监管难,面临“多龙治水”尴尬】

一到双休日,有些孩子几乎“泡”在校外培训机构里,少则一两门,多则六七门,压力不小。除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焦虑外,培训机构宣称的办学质量、办学特色等,也吸引了一批望子成龙的家长。但是,培训机构办学良莠不齐,家长盲目选择,非但不能提高孩子的学习水平,可能更多的是加重了学生学习负担,也增加了家庭经济压力,削弱了学生本身的学习积极性。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素质教育改革的推进以及“减负”政策的实施,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学生获得了大量的课外闲暇时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市场上存在诸多发展问题。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之所以饱受诟病,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市场监管缺位:身份的双重属性,令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面临“多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中小学校外培训属于教育的范畴,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个盈利性机构,本质上属于商业行为。也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涉及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多个部门,谁来负主要的监管责任、如何进行监管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造成了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困难的局面。

【“家校社”合力,纾解社会教育焦虑】

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主要职责包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闵行区虹桥中心小学校长唐晓安说,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非常及时、必要。日前,教育部发布“五项管理”文件(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力图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学校采用了调整作息时间,增加午休时间、体育大课间活动,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减少作业量等一系列措施配合文件的落实。“相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在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所长汤林春看来,最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利于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合力,纾解社会教育焦虑,促进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随着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各地也会陆续成立相关机构,承担相关职能,落实相关要求。

熊丙奇同时提醒,对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所能起到的作用,也要有理性的期待。“监管主要解决的是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刺激教育焦虑等培训乱象,要治理校外教育培训热,还需要引导家长对教育培训的需求。”

(责编:沐一帆、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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