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省份上调养老金!多地增额7月前到账

2021年06月10日10:01  来源:中新经纬
 
原标题:10余省份上调养老金!多地增额7月前到账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天津、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2省份已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你的省份吗?来算算你能多领多少钱?

  基本养老金“17连涨”

  2021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这意味着,中国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通知还指出,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上海定额上调70元/人·月

  上述通知指出,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已公布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12省份中,上海定额调整最多,达70元/人·月。宁夏、新疆稍低,定额调整增加60元/人·月;天津、内蒙古、陕西、辽宁依次为58、56、56、54元/人·月;甘肃、河南、河北紧随其后,依次为50、50、49元/人·月;安徽、江苏最末,分别为35、31元/人·月。

  11省份实行“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方面,除上海外,宁夏等11省份均采取与个人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调整政策。上海仅与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明确以2020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另外已公布调整方案的11省份中,新疆、内蒙古、江苏、河北4省份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幅度居前,依次为以2020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5%、1.4%、1.2%、1.02%;天津、陕西、宁夏、安徽稍低,均为每月增加1%;河南、甘肃、辽宁3省份低于1%,依次为0.88%、0.75%、0.6%。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方案方面,上述11省份差异较大。其中,辽宁、江苏、陕西等省份采取了“阶梯式”的挂钩调整方案。以辽宁为例,该省明确,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向高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12省份还公布了照顾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调整方案。如上海明确,2020年底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辽宁明确,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江苏明确,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为什么各省份调整标准不同?

  宁夏人社厅日前答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上年度全国人均养老金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的调整比例和调整水平。

  实际操作中,各省以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养老金为水平基数,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不同省份之间物价水平、职工工资增长率和缴费水平相差较大,因此不同省份之间养老金调整绝对额存在差别客观存在。

  具体到调整绝对额,在比例相同的情况下,人均养老金水平较高的省份,人均调整增加绝对额相对较高。既体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激励约束机制,也体现了基本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的定位。

  增加养老金何时补发到位?

  12省份近期才公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但均明确自2021年1月起执行,因此需向退休人员补发增加的养老金。

  上海明确,企业职保退休人员、城乡居保人员增加养老金,将于5月18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天津表示,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6月起发放,今年1至5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河北、河南要求,确保2021年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辽宁、安徽、甘肃、宁夏、新疆要求,确保在2021年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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