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5月13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检察机关通报2020年本市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非法集资类案件多年来首次呈下降趋势,但私募基金领域风险凸显,该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2020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165件1858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776件3361人,案件共涉及6类30个罪名,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301件2403人,金融诈骗类犯罪303件490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46件425人。
从案件数量趋势上看,上海涉金融犯罪案件量和涉案人数较2019年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776件3361人,相较于2019年,案件数下降13.9%,涉案人数下降20.5%。
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结束多年持续上升的势头,首次出现下降,但案件总量仍占金融犯罪案件较大比重。2020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93件2183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12%、25.47%。集资诈骗罪137件230人,案件与2019年基本持平,人数下降18.15%。
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分别为涉网络借贷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量下降、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之势、非法集资宣传手段不断翻新。
“2020年受理涉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件30件197人,风险进一步凸显,值得高度关注。”上海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表示,在该类案件中,犯罪行为人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直接或变相承诺固定收益或保本收益,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推介。
胡春健表示,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重复底层协议等手法进行私募产品备案,严重违反私募发行的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利益冲突情况或其他重大信息,资金运营管理缺乏监督机制,肆意侵占、挪用基金资产,甚至用于违法犯罪,造成投资人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