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60.28亿元 逾四成作家频繁遭侵权

2021年04月26日16:59  来源:东方网
 
原标题: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60.28亿元 逾四成作家频繁遭侵权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4月26日报道: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损失大,2020年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上升6.9%

  根据白皮书数据,2020年中国数字娱乐核心产业规模达6835.2亿元,其中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和版权运营。特别是通过IP全版权运营,网络文学间接或直接影响了动漫、影视、游戏、音乐、衍生品等合计约2531亿元的市场,即网络文学及其IP运营对数字娱乐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

  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也给盗版侵权带来可乘之机。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同比2019年上升6.9%,新技术滥用、传播途径杂多和盗版在全产业链实现覆盖是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整体月度活跃用户量达到727.4万,月度人均使用时长接近19小时,月度人均启动次数高达115次。

  因影视改编而受关注的网文,盗版侵权现象更加猖獗。今年2月,阅文集团IP改编剧《赘婿》第一季上线热播,同名原著小说再次引发阅读热潮,盗版平台趁热“捞金”,通过快速上线盗版原著、搜索引流等方式将部分新增读者转化为盗版读者。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网络文学委员会主任陈崎嵘表示,要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和发展全局上重新认识和深化对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网络文学版图现在越来越大,相对来说风险越来越多,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复杂性日益凸显”。

  维权难,42%网络文学作家频繁遭受侵权

  “网络文学作家需要集中精力进行创作,让作家自己做盗版追溯、举证非常困难。”阅文集团白金作家、热播剧《锦心似玉》原著作者吱吱说。调查显示,在遭遇过侵权的创作者中,仅32.1%的创作者有过维权行动。维权行动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是维权成本高、过程复杂和消耗心力。

  白皮书指出,绝大多数创作者将网文写作看作收入来源,其中33.1%为全职作者,网文写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调查发现,网络文学作家频繁遭受侵权的比例高达42%,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原作品、抄袭、未经授权将原作品制作成有声书是最常见的三种类型。

  更有甚者,部分盗版平台密切关注知名网络文学作家的新书动态,一旦作家发布新书预告便闻风而动,抢先注册书名,用劣质内容填充,诱导粉丝阅读。类似的盗版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盗版平台则通过流量变现等商业模式获得巨额经济利益,直接造成作家的收入损失,严重打击创作热情,不利于“文化就业”。

  白皮书认为,盗版平台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内容创作秩序,不利于网络文学内容精品化、经典化发展;另一方面,大量违规内容、低俗内容滥竽充数,文学审美和价值导向出现偏差,对全社会特别是擅长使用新媒体平台的青少年群体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齐协力,保护版权任重道远

  在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腾讯副总裁兼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看来,作家们的创作是文学生态的第一生产。他表示,随着网络文学发展成为文化产业重要的IP源头,版权保护直接影响着创作是否可持续,文化能否高质量发展。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作家的创新力,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源头的驱动力。

  近几年,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企业持续不断的维权投入下,网络文学行业的版权环境得到了初步净化。据介绍,阅文集团2020全年共针对1941本作品提起维权诉讼,在法务侧和版权侧建立了系统的维权流程。

  白皮书同时指出,横向对比视频、音乐、游戏等数字内容产业,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难度更大、形势更严峻:一是新技术让盗版产业链隐蔽化、成熟化趋势越发显著;二是盗版平台积累了大量流量,商业变现依赖搜索引擎、广告代理商等利益相关方,多方利益输送增加了打击难度;三是正版意识在用户市场的全面推广与培育还需要时间。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即将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在未来将得到更加有效的维护。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说:“新《著作权法》适应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时期背景,以及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机制,更有《民法典》施行的新法律背景,在顶层设计的层面保证了网络文学市场发展的基本秩序和基本法律规则”。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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