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性限行。
限行范围
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如何处罚
车辆违规罚200元记3分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限行时间: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限行车辆: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制通行的车辆是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方式: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交警执法管理方面:对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也就是俗称的“电子警察”执法,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对行驶中的车辆不予拦截,对处于停止状态的,进行宣传劝导。
对限行时段内在相关限行区域周边道路“掐点”等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严格管理,对违法停车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限行时段前未及时驶离限行区域的,应当将车辆就近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点,不得继续行驶。
因紧急就医等特殊原因违反《通告》规定的,可以事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处理。
请限行时段位于限行区域内的外牌小客车车主或驾驶人提前将车辆停放至允许停车的地点,避免妨碍交通。
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车主或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APP,以便及时获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送的短信提醒告知等内容。
“外牌”内环限行问答
问: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南浦大桥地面投影指的是什么?
答: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南浦大桥地面投影即分别指杨浦大桥、南浦大桥在地面的垂直投影对应位置,该两段投影对应位置与大桥两端的地面道路形成闭合区域。
由于投影位置并非完全对应地面道路,因此具体限行边界,以现场交通标志为准。
问:非限行时段已进入到限行区域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应该怎么办?包括居住在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车主如何出行?
答:已在非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的外牌小客车车主应提前注意限行起止时间,在限行开始前驶出限行区域,未能驶出的,应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就近停放至允许停车的地点。
对于居住在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车主,可在非交通早晚高峰时段继续使用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对于交通高峰时段确有出行需要的车主,可通过搭乘公共交通或其他交通方式。
问:是不是地面限行实施后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就不能进入内环内?对于地面道路限行后驾驶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来沪办事如何进入内环内城区?
答:地面道路限行措施仅针对工作日的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各2个小时,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和周末以及全体公民放假日,在内环内地面道路通行均不受限制。
对于来沪办事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可在非交通早晚高峰时段进入内环内,也可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停放在内环外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内环内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