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新举报奖励办法出炉,将在两个月后正式施行。相比现行的《上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的举报奖励上限大幅提高,从5万元增至50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举报,举报人可获得5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者协助调查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举报事项,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不少环境违法行为日常监管难以发现,如果有“深喉”主动举报,将有助监管部门更快发现、查处。新办法明确鼓励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知情人员或者与其有业务联系的知情单位、个人,对其所在单位、业务联系单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符合条件的“深喉”举报可按上述各种奖励标准的最高限额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5种途径举报,包括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45、12369;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目;来函、来访;其他相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