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多退少补,你办理了吗?记者今日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获悉,“随申办”已上线“个税”功能,想查询个税的市民,可打开“随申办”APP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来看看自己平时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情况。快去试试吧!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图片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
哪些所得属于个税征收的范围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三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