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不退不换”的“潜规则”应该改改了

2021年03月23日14: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电影票不退换“潜规则”该改改了

  今年以来,电影市场持续火爆。然而有不少观众反映,电影票“退票”“改签”难,“电影票退票攻略”成为一些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之一。据统计,北京267家影院中,支持退票的影院仅78家,其中部分还附带手续费。一些影城退票的手续费高达原票价的近四成。(3月22日《工人日报》)

  今年春节档全国电影票房达78.22亿元,创出历史新高。与此同时,电影票“买票容易退票难”再次成为关注焦点。从法理上讲,消费者购买电影票,相当于与影院签订了观影合同,在合同履约前,双方都有权利变更或解除合同,消费者提前放弃享受观影服务,完全有理由要求影院办理退票。

  一些影院单方面规定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减轻自己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既不合情,也不合法。《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018年9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购票平台签订电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规定”“各影院应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在进入影城柜台购票时,提前了解到影票‘退改签’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出台《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也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然而,电影票“退票难”的顽疾并未得到彻底根治,俨然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潜规则”。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影院担心遭遇恶意退票,影响影院排片和二次销售。以往,个别电影也确实被曝出刷票和恶意退票事件,但话说到底,防止恶意退票需要影院方从技术、规则等方面设计科学有效的办法,不能通过一刀切禁止退换票,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况且,电影票“不退不换”的规定,也并非应对刷票占位的法宝。正如影院工作人员坦言,“一场电影只要有一人买票,就无法更改电影的排期”。一张电影票通常不过几十块钱,对于别有用心者来说,完全可以每个场次各买一张从而锁定排片,即使不退票,依然很划算。2017年上映的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有大批粉丝有规模地组织锁场保排片,在影院公布排片后,在角落购买一个位置确保电影场次不被替换,即使剩下的票都没卖出,影院也只能放映该电影。

  如何科学合理排片,有效应对“锁场”,考验着影院的经营智慧。2019年5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深圳市电影发行放映协会推出国内首个电影票退改签行业自律标准,根据消费者退改签时距离开影的时间实行“阶梯式”退费,手续费最高不超过票价30%,24小时以上免收手续费。此举参照火车票操作模式收取比例不等的退票手续费,兼顾行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既便于影院灵活操作,又保护了消费者。可见电影票退换问题并非不能很好地解决,关键是影院方愿不愿意为此做出努力。

  有关部门和消协组织应积极引导影院商家,纠正观念误区,完善退换票规则,全面落实电影票“退改签”规定。张涛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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