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二轮车”也不行!

2021年03月17日15:13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2021年01月15日1时许,长宁公安分局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延安西路近虹井路执勤,在对一名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该男子浑身酒气,果然测试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起先驾驶员陈某辩称自己没有喝酒,而是吃了槟榔才导致检测结果异常。随后,在民警的法律教育下,陈某终于承认自己当晚喝了两瓶啤酒,心想半夜应该没有警察便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上路。

最终,驾驶员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宁分局处以暂扣驾驶证,记扣12分,并处一千元罚款。

警方提示:很多人都认为酒后不能驾驶四个轮子的机动车,而忽略了轻便二轮摩托车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酒后驾驶汽车同样危险,也同样会涉嫌违法犯罪。广大市民应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环境。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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