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更便利 上海出台“不见面”审批4.0版

2021年03月01日14:28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3月1日电(葛俊俊) 3月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发布了《关于持续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上海将以更大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推出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对持有经认可技能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认可等多项便利政策。

为加快上海市建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率先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先后推出“不见面”审批1.0、2.0、3.0版,获得了用人单位和在沪外国人才的一致好评。自2020年2月3日执行新政以来,截至2021年2月26日,上海市外国人才受益办理量累计近7万份,电话咨询量近13万个。

目前,在沪工作的外国人达21.5万,占全国的23.7%,居全国首位。2017年4月全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以来,截至2021年2月底,上海共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7万余份,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近5万份,占比约18%,上海引进外国人才的数量居全国第一。

此次4.0版的出炉,旨在充分发挥上海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更开放、更便利吸引外国人才。政策亮点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将更多外国专业人才纳入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范畴。将科研团队外籍科研人员及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直接列入《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适用范围,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直接申请外国人才签证(R签),并可享受材料减免、流程简化等相关待遇;同时,对于外国科技人才如确有需要,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从外国专业人才(B类)晋升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享受更多“绿色通道”的待遇。

二、外国科技人才率先实行无犯罪记录承诺制。在目前外国高端人才(A类)实施无犯罪记录承诺的基础上,针对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科技人才,可参照外国高端人才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实施无犯罪记录证明“告知+承诺”制,外国人才直接在申请表上承诺“无犯罪记录”,无需额外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应确保提交承诺的真实性,同时政府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力度吸引外国高技能人才。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的有关文件,为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沪工作,上海正式对外启用“外国专业人才”中“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的通道,将外国高技能人才分为“持国家通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和“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三大块内容实施准入,并进一步放宽年龄至70周岁。

图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

图片来源:上海科技

(责编:葛俊俊、金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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