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3起开车未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开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均应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同时,公安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1.驾车不系安全带
2020年12月18日14时26分,号牌为沪D 78***的小型汽车在中环路内圈近天等路路段,实施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
2.驾车打电话
2020年12月15日16时41分,号牌为沪BWN***的小型汽车在中环路外圈翔殷路隧道浦西军工路分岔口,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3.超速
2020年12月18日11时04分,号牌为沪DRQ***的小型汽车在嘉闵高架路西侧近26.8KM路段,实施了“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该车车速101km/h,限速80km/h,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