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消费金融公司将实施分类监管

2021年01月15日23:04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消费金融公司将迎来分类监管。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得分最高100分,根据具体评级得分,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需要监管关注的程度越高。对于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拟责令其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

  具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五方面内容,在权重分配方面有所不同。其中,公司治理与内控权重占比为28%,资本管理占比为12%,风险管理占比35%,专业服务质量占比15%,信息科技管理占比10%。

  《通知》明确,对于发生重大案件、存在严重财务造假、被给予重大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的,应区别情形确定是否采取评级下调措施,且监管评级结果应不高于3级。此外,监管机构认定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风险问题、足以影响监管评级结果的,可视情节轻重决定下调措施。

  监管部门也将根据评级结果,制定每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综合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确定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督促公司对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例如,监管评级为1级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定期监测各项监管指标和业务数据,一般不需采取特殊的监管行动。而监管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风险程度超出公司控制纠正能力,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应责令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对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不同评级的消费金融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有助于奖优罚劣,体现了差异化监管原则和方向。从评级要素看,公司治理与内控、风险管理两项权重合计达63%,突出了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视,契合消费金融公司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责编:严远、韩庆)
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信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信 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博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