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办理健身卡“7天冷静期”!还有“后悔药”能吃

2021年01月06日09:35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注意起身体管理,可有时冲动之下办的健身卡,无法单方面撤销,往往只能大呼后悔,还容易闹出纠纷矛盾。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沪发布,其中备受市民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青浦区已有多家健身房履行承诺、率先实施相关政策,消费者无条件退款有了更多可能。

今年1月1日起,市民办理健身房会员卡多了一剂“后悔药”,根据新发布的《会员服务合同》,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设置这一“冷静期”预计将“挽救”不少冲动消费者的钱包。

在青浦区一家健身房,工作日中午也有一些健身爱好者利用午休抓紧时间锻炼身体。经营者表示,目前健身房已经开始使用新发布的《会员服务合同》,今后商家经营更加透明,市民消费也可以更放心。

健身爱好者周先生对“七天冷静期”的设置表示非常认可:“因为有很多人在办理健身卡的时候会一时冲动进行消费,但这一规定出台后,能有效地减少健身卡合约的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权益。”

据了解,《会员服务合同》还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等退费细节做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办理会员卡时,仍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明确具体的延期、激活、退卡等约定,避免引起纠纷。 

(来源:绿色青浦)

(责编:陈晨、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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