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苏建芳对小凡作出不逮捕决定。当小凡走出看守所,看见女友站在不远处的一瞬间,他冲上去,紧紧抱住女友,两人相拥而泣。
小凡与女友小佳已经相爱五年,近期两人打算见过双方父母之后就把婚事定下来。不曾想,小凡的一次糊涂举动却带来了变数。为了给未来丈母娘留下一个好印象,小凡决定给自己置办一身好行头。但由于囊中羞涩,小凡把心思动到了轻奢品连锁超市中。
6月30日,小凡第一次来到超市,他看中了一件价值人民币600多元的品牌上衣。他将衣服拿进试衣间,拆卸掉防盗装置后便将衣服夹带出店。没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于是小凡在7月1日来到另一家同品牌超市,用同样的方法窃得两双品牌运动鞋、一件品牌T恤及短裤,价值共计1100余元。
在尝到甜头后,小凡在7月2日第三次来到了超市,可这次他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夹带了价值1200余元一条裤子及T恤离开超市时,他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店员的注意。店员随即追出,发现小凡已经逃离便报警了。第二天,小凡被警方抓获。
小凡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面对检察官时,他显得异常后悔,“我很爱我的女友,我们马上快结婚了,我怎么会糊涂到做出这种事!检察官,我还有机会吗…”
提审中,苏建芳检察官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小凡感到深深的惋惜。“这对我来说是个普通的案子,但关乎这对小情侣的人生幸福。”她仔细审查全案证据与资料发现,小凡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是小凡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他的女友与家属也对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弥补了损失,获得了谅解。同时考虑到小凡在沪有固定住所,他的女友也愿意为他提供担保,且小凡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其就职的单位也表示愿意继续录用他,再者小凡以往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又是专科毕业,并通过继续学习取得了学士学位证书。
综合上述情况,苏建芳检察官认为小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当即决定,对他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你做了糊涂事,但你女朋友依然对你不离不弃,希望你珍惜,并以此为戒。愿我们的这个决定能成就一个美满的家庭。”检察官谆谆告诫。
几天后,苏建芳收到了小凡的来信。他在信中写道:“本以为法律无情,这辈子很难再见女友了,没想到检察官既严厉又温情,客观公正办案,使我们的感情得以延续,能够一起过这个特殊的七夕情人节。今后我一定加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努力地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