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员工被要求每天手写心得
写错一个字罚50元,重复句子罚100元网友质疑逼员工辞职 此案已提交仲裁
晨报记者 谢克伟
每天必须要完成一篇心得,一个错别字罚款50元,一句重复句子罚款100元,晚交或者漏交罚款500元……必须手写……千万不要误解,这可不是某所学校某位老师给学生们布置的语文作业。
近日,上海某企业一名仍在哺乳期的女员工收到单位邮件,公司人事部要求她每天须按照要求手写一份工作心得,如果有错字、重复句子、晚交漏交,都要受到重罚。对此,网友们纷纷质疑该公司如此对员工的合法性。
8月24日,该公司在一份申明中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
记者昨天获得的最新消息是,目前此案已提交仲裁,相关进展会继续关注。
晚交或漏交罚款500元
据悉,此前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发给这名哺乳期女员工的邮件中如此表示:
公司非常重视每一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成功或失败的经验。复盘这些经验不仅是帮助个人成长,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积累。现考虑到你具体的对接工作在产假期间已有对接者,今年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现在家具行业都很难,公司还是在发你正常工资。
你的工作也必须符合这个工资要求,须每天完成一篇销售支持心得,每小时600字,每天下班前交给人事,一个错别字罚款50元,一句重复句子罚款100元,晚交或者漏交罚款500元。从8月20日下午三点半开始执行。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保护你,给你安排手写……
邮件公开后,网友们纷纷发表热评。有网友质疑该公司如此对员工的合法性,也有网友认为该企业如此做法是在逼员工辞职。
企业:将进行妥善处理
8月24日,该公司发布申明称,针对近期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布置的写“心得”的工作任务,公司将在进行完整的事件调查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的社会义务,也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监督。
专家:可申请仲裁维权
劳动法专家、上海劳动保障杂志主编周斌认为,企业要求员工提交工作心得无可厚非,但如果此项要求只针对个别三期女职工,则涉嫌就业歧视,应当予以制止。另外相关罚款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至于一定要她手写,更有故意为难当事人之嫌。
周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另外相关罚款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该公司人事部的要求显然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该公司强行要求执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