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山区山阳镇中兴村受污染河道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村集体厂房租金无法及时收取、村民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耕种等问题困扰,降低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影响村集体的共同利益。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治理的难点问题,自2017年以来,在村支书顾永梅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决定在决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或村民反映强烈的事项时,采取“宅基议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村务村事的决策权彻底交给村民。在会议程序上,村两委采取“会前准备-会中表决-会后执行”三步法,即村委会组织召集户代表、党员干部、利害相关方参与,通过党员干部模范带头效果展示,让村民既看到真真切切的利益又感受到身边人正能量的引导。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在表决机制上,采取民主集中制,让各项决策成果体现集体组织中多数人的意志。由此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基层事务的民主协商,为各项政策措施在村组织内的有效执行最大程度上争取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充分体现民事民决、民事民办。
在中兴村“宅基议事”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党建引领是一根贯彻其中的主轴,从会前召集到事中表决再到事后执行,在党建引领的渗透下,逐渐形成了“支部担当带头、党员示范支持、村民认同参与”的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完整闭环。
社会治理的创新离不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把关与指导。“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真正用好“民主集中制”议事制度的优点,有利于发展民主协商完善百姓表达意愿的良好机制;用党建引领“宅基议事”能够更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中兴村的环境治理、租金收回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党建引领解决百姓身边问题的渠道也得到了充分展示;群众的立场、作用得到了充分尊重。通过坚持共同决策理念,争取党员骨干等“明白人”的支持,激励党员干部身先士卒,使基层党组织与百姓逐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用党员干部的“正能量”战胜少数人的“负能量”。通过督促相关方参与,邀请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决策结果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确保各项决策在落地执行时始终维持旺盛生命力。
治理的初衷是为了村民的宜居环境,治理的支撑来源于村民的广泛支持,治理的推进得益于村民的积极参与,治理的成效回馈于村民的福祉提升。立足村民关心关切问题,发动村民广泛深度参与,就能让村民最终受益,进而进入另一个螺旋上升的积极循环。近年来,山阳镇各村居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表决”议事规则。通过“议”,体察基层呼声,明析各方得失;通过“公开”,让村民看到身边的问题、阐明政策法规、直面利益的得失;通过“表决”,让村民做维护利益的“主人”。
在中兴村,村中违章搭建以及违规使用土地的情况严重侵害着广大村民的利益。面对这些传统的上门走访、开展调解等手段无法解决的问题,村两委班子通过“宅基议事”将问题和矛盾向所有村民“摊牌”并答疑解惑;借“宅基议事”民主公开决策;借“宅基议事”消除工作阻力;借“宅基议事”争取村民支持。从而打通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最后一公里”,形成百姓与村组织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让村委会诸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最大程度上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治理需要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大优势;将“自治”“共治”融入“德治法治相结合”又是现实的迫切要求。通过“四治一体”理念的相互交融,有利于凝聚基层各方力量,有利于自我管理、睦邻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的形成。将“共治”“自治”生动融入法治大背景,既解决群众诉求,又能“以理服人”;既能即时化解矛盾,又能事后预防纠纷“返潮”,从而真正从根本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