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司法界的一件大事,涉及到股市中的诸多散户。
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7月31日起施行。
市场普遍将其解读为,中国版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证券集体诉讼,这个看起来高大上的专业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和散户又有什么关系?
炒股的投资者都知道,股市中有时会发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案件,这会对股票造成一定影响,轻了股价大跌,重了引发退市。散户们碰到了这样的情况,比如买了乐视网这样的股票,怎么办?似乎除了哭晕在厕所,没什么别的办法。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了1.67亿人,其95%以上都是中小投资者,也就是所谓的散户,但当受到证券违法行为的侵权时,他们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的现象比较突出。所以一直以来,你很少能听到散户们维权的声音。
为什么?
一来,散户维权成本太高。作为一个日常随便炒炒股票的散户,面对一堆司法名词和程序,很容易就会打退堂鼓。二来,每个散户涉及的金额也不会太大。想想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往往也就作罢。于是,很多情况下,散户们都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你,股市被骗后有人代你打官司索赔,你只要授权就可以,你觉得怎么样?
现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就是要聚集被侵犯权益的散户集体,以代表人的方式,“聚沙成塔”。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这就是普通代表人诉讼。在此基础上,证券法又规定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又把特别代表人诉讼具体化了。
既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特别在哪里呢?用一个不太严谨的说法,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指,你买的上市公司股票出现了问题,比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你不用自己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获得授权后,代表你和其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
这一制度好处多多,一方面,集体诉讼大幅度降低了散户们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门槛。法院会找交易所审查确定权利人登记范围,“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明确表示退出,即可参与诉讼。“一次胜诉,众人获赔”,散户们不仅在代表人胜诉之后可以一起获赔,诉讼费用还能减免。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躺赢”。
另一方面,索赔的人多了,赔偿数额会积少成多,这也加大了上市公司违法的成本。以往,人们总是抱怨,A股市场对于违法违规者的惩罚太轻了。希望下一次,集体诉讼能让这些“害群之马”赔到肉痛。
所以,散户们,下次再碰到自己买的股票出问题,可别忘了手中这个新武器。(作者: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