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起,上海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新政”执行首日,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陆家嘴地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早高峰期间查处行人乱穿马路20余起。
上午10:12,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东泰路)段,金茂大厦、上海中心大厦隔花园石桥路相望。市民任先生从路段中间由上海中心大厦出发,横穿马路意欲到达金茂大厦。他被正在现场开展综合执法的浦东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文轩拦下。
“你好,浦东公安民警。你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按照法律规定,将对你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出示你的身份证件。” 刘文轩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市民任先生被处罚款20元人民币。
刘文轩还对任先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提醒,“路段两头都有人行横道很方便,另外,道路上机动车正常行驶,如果横穿马路,非常危险。” 刘文轩提醒任先生文明出行,注意安全。
小布在现场看到,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东泰路)段大约250米。路段中部有个公交车站,另外,两侧大厦在中段也有出入口。民警现场执法过程中,接连有市民从大厦出来横穿马路,有想快点取餐的、有要到对面楼内打卡的,究其原因多为图方便。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副大队长朱融雪介绍,自2017年起,上海公安机关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即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处罚,三年来,教育、查处了一大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多年的宣传引导和执法管理,“尊章守法、安全出行”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为进一步规范行人交通行为,自7月13日起,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从现场执法来看,这两年路口行人、非动车都能够非常好地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信号灯通行。偶尔会有集群性闯红灯,主要是因为路口信号灯等候时间较长,碰到机动车转弯的相位,如果刚好没车有空档,此时有人带头,会出现‘提前’过马路的现象。横穿马路多为单个行为。希望通过我们的执法和宣传教育,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为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刘文轩说。
(来源: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