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6·18”前發布促銷合規提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6·18”前發布促銷合規提示
當心直播間這些“文字游戲”
昨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6·18”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提示,其中特別提到要建立健全直播營銷行為管理規范,及時處置直播營銷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等。
隨著直播電商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在充滿鼓動性的營銷話術中可能藏著消費陷阱。對此,曾參與中國商業聯合會《直播營銷服務規范》團體標准、上海《電商直播用戶規范》團體標准起草的行業專家向上海辟謠平台揭露了直播間常見的“文字游戲”。
“買一送一”送什麼?
“大促期間,很多品牌直播間會宣傳‘買一送一’,消費者如果聽到這些話,不妨看一下,贈品與正品是否一樣。因為根據相關標准,主播在宣傳‘買就送’‘買一送一’等廣告詞時,應明確所送商品和服務的名稱、規格或類別、數量等。所謂的‘買一送一’,意味著贈品與主品必須一模一樣。如果不一樣,就涉嫌欺詐。”專家舉例。
具體來看,有些直播間雖然宣稱“買一送一”,但實際是“買大送小”,比如買鞋送襪子、買正裝送小樣等。有些直播間雖然送的和正品一樣,但有額外條件,要求消費者支付費用達到一定門檻才可享受。
還有一些旅游產品宣傳“買一送一”“兩人同行一人免單”,但實際出行時,會要求消費者補上第二人的餐費、景點門票等費用,所謂的“一人免單”其實只是免除“住宿費+車費”。
事實上,標准明確要求直播主播應保証所傳達的各種福利活動真實有效、按時發放,並進行適當提醒,不應進行模糊不清的描述。
“促銷價”真的便宜嗎?
不少消費者發現,電商平台的大促規則越來越復雜,同一件商品可能出現“原價”“促銷價”“券后價”等多個價格。通常,“促銷價”和“券后價”要比“原價”便宜很多。不過,“原價”究竟是否存在,是很多直播銷售中的陷阱。
專業人士指出,直播相關標准明確,主播要謹慎使用“原價”“折扣”“低價”等容易引起誤導的用語,更不能虛構“全網最低價”“歷史最低價”等。消費者如果聽到這類詞匯,不妨留個心眼,看看主播究竟用什麼來証明“全網最低價”或“歷史最低價”。
因為根據國家《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經營者應當提供真實准確的被比較價格。如果沒有詳細信息,“原價”是指在同一經營場所進行價格比較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為本次價格比較前的最后一次交易價格。
部分別有用心的商家甚至先提價再降價。所以,消費者既不要被聽起來很高的“原價”或“日常價”所迷惑,也不要輕信所謂的大面額“優惠券”。最重要的還是冷靜理性,看看最終結算的“到手價”是否符合心理預期。
看到“蕞”要當心
有細心的消費者發現,部分商品的文字宣傳或直播字幕中會出現“蕞”這個生僻字。此時,基本可判定商家在用“打擦邊球”的方式規避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中禁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也就是說,主播在直播間裡不該使用這些詞匯,以及“頂級”“極品”“第一”等類似詞匯。通常而言,這類絕對化的表述都存在夸大嫌疑,不可相信。
“但也有部分例外。這個時候消費者可要求商家出具証據。”相關專家解釋,在實際經營活動中,有少數產品本身、技術工藝或生產企業獲得了國家級獎項,如“中國質量獎”“中國專利獎”等。在這種情況下,主播在口播時可能會籠統提到“國家級”。此時,消費者可以看一看,主播能否証明獲獎情況的真實性,包括按照獎項的准確名稱進行講解、出具相應的憑據等。如果只是簡單地宣稱“國家級”卻沒有証據,基本可判斷主播涉嫌虛假宣傳。
牢記“三不”原則
業內人士提醒,想避免直播購物時“踩雷”,最簡單的是記住“三不”原則——不輕信夸大宣傳、不點擊不明鏈接、不脫離平台交易。
要選擇信譽良好、資質齊全、消費者評價較高的正規平台進行消費,核實商家的營業執照、經營資質等信息,確保其合法合規。
選購產品時,除了聽主播介紹,也要詳細閱讀商品的詳情頁,條件允許的話,可以錄屏,方便維權。如果主播提到了相關功效、產品資質等,主播應當主動出具清晰、可供核查的証明材料﹔如果在消費者提醒下,主播也無法提供或用無法識別的材料敷衍,可信度就大打折扣。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6·18”期間,消費者應當理性消費,依法維權,遇到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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