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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樓道裡能裝攝像頭嗎?攝像頭成投訴高發點

2025年04月18日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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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樓道裡可以裝攝像頭嗎?

新條例實施后攝像頭成投訴高發點,律師解析判斷依據與維權方式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民聲直通車”平台反映,她家住浦東新區三林鎮某小區,是一梯兩戶的戶型,去年10月,對門鄰居在家門上安裝了一個小型監控探頭。王女士擔心自己家也進了監控范圍,與鄰居進行了溝通,但效果並不理想。居委會工作人員、社區民警也曾上門調解,鄰居表示,安裝攝像頭是出於安全考慮,不願意取下,僅微微向下調整了角度。最終,為了避免鄰裡糾紛升級,王女士隻得接受現狀。

4月1日起,我國首部系統性規范公共安全視頻管理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施行。王女士面臨的困境是否能夠得到解決?

攝像頭成投訴高發點

鄰裡之間因懷疑被攝像頭侵犯隱私而產生的投訴有不少。有人擔心進出家門的圖像被別有用心地保存﹔也有人擔心,按門鎖密碼的操作被拍攝會導致密碼外泄。

家住大連西路某小區的姜女士說,鄰居曾在露台公共區域安裝了一個攝像頭,角度經目測可以拍攝到她家窗戶。經過民警、居委會工作人員多次協調,不久前,對方拆除了這個攝像頭。

普陀區長壽路街道某小區,有居民反映稱,對面低層建筑物上安裝了兩個攝像頭,角度和其他對著小區主要路口的公共攝像頭不同,是45°斜向上的,對著居民樓陽台一側,且攝像頭旁邊還配了探照燈。居民認為,這樣的攝像頭侵犯了居民的隱私,要求有關部門監督拆除監控攝像頭和探照燈。

為何安裝這兩個攝像頭?居委會工作人員解釋,由於此前發生過高空拋物傷人事件,物業在一些合適的位置安裝了攝像頭,主要是為了防止意外事故再發生。但居民的隱私也在拍攝范圍內,怎麼辦?工作人員解釋:“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去看監控的,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傷人事件,物業才會調閱監控。”

此外,也有很多市民得知新條例施行后,來電咨詢對於鄰居安裝攝像頭進行制止或限制是否有條款支持。

李先生居住在虹口區四川北路街道某小區。他告訴記者,一年多以前,同樓層的一位鄰居為了制止樓道吸煙行為,在樓道窗口處安裝了對著電梯口的監控攝像頭,整層樓居民進出電梯都會進入拍攝范圍內。近日,得知新條例發布后,他便撥打“12345”,建議相關部門按照條例要求,對這個攝像頭進行處置。

安裝需避免拍到隱私區域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哪些地方不允許安裝攝像頭?家門口、樓道是否在禁止區域內?發現自己的隱私區域可能被拍攝到,該怎麼辦?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

邢鑫表示,對於在沒有被明令禁止的區域安裝攝像頭,其限制條件是不得拍攝、採集到他人的隱私區域,並且安裝者需要對攝像頭的採集范圍有所標示。

他進一步解釋,一個地方是否可以安裝攝像頭,最核心的判斷依據就是該攝像頭能否拍攝、窺視他人隱私的區域。家門口、樓道等區域,在不拍攝到他人隱私區域的情況下,是可以安裝攝像頭的。如在小區內其他區域安裝攝像頭,需要注意安裝位置與拍攝角度,應當避開他人臥室、陽台等隱私區域,並且對拍攝區域設置顯著標識。

如果發現他人在自己隱私區域附近安裝了攝像頭,邢鑫建議,首先要對該攝像頭是否會拍攝到自己的隱私區域進行確認。如果確實拍攝到自己的隱私區域,可以與鄰居協商,通過居委會、物業協調,也可向公安報案,或通過民事侵權訴訟解決。民事訴訟需要准備的主要証據材料是攝像頭的位置以及拍攝區域﹔和鄰居的協調溝通記錄或居委會、物業主持下的協商記錄或公安機關相關文書。

律師還提到,根據新條例規定,如果智能門鎖、智能門鈴等設備,具備圖像採集的功能,那麼這些設備也應屬於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受到該條例的規制,因此對於他人的隱私區域應當避免拍攝,安裝者需要標識拍攝區域。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鄭朕)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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