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體育健身行業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市推行使用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文件等要求,進一步引導和規范體育健身行業經營者依法簽約、規范履約,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上海市體育發展條例》《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修訂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制定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健身指導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2025年3月15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使用。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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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行政區域內,體育健身休閑活動、體育場地設施管理領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主體(以下簡稱“經營者”)向消費者發行預付憑証,收取預付款時,當事人均可使用《會員服務合同(2025版)》《健身指導服務合同(2025版)》。根據本市有關規定,體育健身行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載明書面告知義務條款內容的前述兩部合同示范文本的,視為履行書面告知義務。
二、各單位應做好《會員服務合同(2025版)》《健身指導服務合同(2025版)》的宣傳、推行使用工作,向體育健身行業經營者和消費者宣傳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要求,引導經營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提醒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科學、理性簽訂合同。
三、《會員服務合同(2025版)》《健身指導服務合同(2025版)》通過上海市體育局網站(https://tyj.sh.gov.cn/)、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sh.gov.cn/)、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網站(http://www.sh-sfba.com)予以公布。
四、《會員服務合同(2025版)》《健身指導服務合同(2025版)》由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聯合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於商業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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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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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健身指導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
資料:市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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