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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布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02月24日16:27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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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新】上海發布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由原10章51條修改為8章49條。《辦法》的修訂背景是什麼?修訂了哪些主要內容?詳見解讀↓

修訂背景

2024年國家相繼修訂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24〕5號,以下簡稱《國家辦法》),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市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於2014年實施至今,對本市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體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更好匹配銜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本市對2014年印發施行的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

修訂思路

(一)推進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適應新時代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發展需要,緊扣上海超大城市特點與實際,提高應急預案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領域上全覆蓋”應急預案體系,推動落實本市防災減災救災、韌性安全城市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管理突出問題。總結近年來應急預案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的經驗教訓,重點優化調整應急預案計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評估、修訂等方面工作,通過完善頂層設計、優化處置流程、固化經驗做法,從制度層面解決一些突出問題。

(三)厘清新體制下應急預案管理職責。明確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更好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優勢和相關部門的專業優勢,確保形成合力。

修訂主要內容

《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由原10章51條修改為8章49條,主要變化為:原第三、四章內容合並為第三章計劃和編制﹔原第六、七章內容合並為第五章培訓、宣傳、演練,與《國家辦法》體例保持一致。主要修訂內容是:

一是總則,強調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綜合協調、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並結合本市實際,加強條塊結合、科技賦能。明確市、區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突發事件應對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單元牽頭單位在應急預案及相關數據庫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二是分類與內容,明確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新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或者應急處置卡構成,分別明確側重點。新增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力量針對需要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具體任務編制行動方案的規定。

三是計劃和編制,明確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突發事件應對有關部門、應急管理單元牽頭單位,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計劃,市和區總體應急預案由本級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政府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組織編制。新增編制前開展案例分析等必要流程。

四是審批、發布和備案,新增總體預案報本級黨委和政府審批,以本級黨委和政府名義印發﹔優化審批流程,將專項預案的審批由市政府辦公廳轉辦調整為市應急局前置協調銜接﹔規范印發流程,明確專項預案以有關應急指揮機構或者牽頭單位名義印發,必要時以本級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強調“分類、分級、屬地”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原則。

五是培訓、宣傳、演練,明確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本級年度重大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單元應急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新增金屬冶煉、危險物品廢棄處置單位等應對由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新增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突發事件應對有關部門對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的應急演練情況進行評估指導。

六是評估與修訂,明確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2年進行評估及具體要求。新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制定或調整應急預案編制更新計劃。刪除了“僅涉及附件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簡化要求。刪除了應急預案最長有效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的條款。

七是保障措施,明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組織應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相關具體工作,將應急預案計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培訓、宣傳、演練、評估、修訂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刪除了應急預案管理相關指導監督職責和獎懲的條款。

八是附則,新增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適用的條款,明確本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市應急局承擔,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刪除了各區、市有關部門、市級應急管理單元牽頭單位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的條款。

相關問題解答

《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的重要考慮有哪些?QA

一是銜接構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要求,構建全領域全范圍全層級的應急預案體系﹔二是明確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流程及具體要求,強調應急預案編制前通過制修訂計劃優化體系架構,編制中通過協調銜接提高應急預案體系的完整性,編制后通過評估修訂推動應急預案動態更新﹔三是探索新時代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新路徑,注重運用數字化技術推動應急預案數據庫管理。

《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的特色亮點有哪些?QA

針對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增加應急管理單元應急預案作為補充,強調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部分涉及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突出針對巨災和大面積斷路、斷網、斷電、斷水等極端情景的要求﹔二是對市、區、街鎮、居村以及單位和基層組織等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管理均作了細化規定,刪除了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等條款,對基層應急預案明確了精簡要求,貫徹為基層減負理念﹔三是強調涉及民生、公共安全等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的專項應急預案,須提請本級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提高權威性﹔四是堅持應急預案評估每2年評估一次、專項等應急預案每2年至少演練一次,均高於《國家辦法》要求。

《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針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要求有哪些?QA

針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突出指導性,堅持不代替各行業領域具體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新增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構成的細化規定,強調“分類、分級、屬地”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要求,簡化了小微企業預案編制要求,保留部分行業領域企業開展有針對性應急演練的同時,刪除了部分行業領域企業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的規定。

資料:中國上海門戶網站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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