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氣象條例》關注數據資產低空經濟等
《上海市氣象條例》關注數據資產低空經濟等
吸納多項全國首創性理念 為上海定制服務解決方案
《上海市氣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11月1日開始施行。記者昨天從上海市氣象局獲悉,新法規的最大亮點在於吸納了多項全國首創性理念,涵蓋“頭頂安全”、數據資產、低空經濟等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從而為上海這座超大型城市“量身打造”服務和解決方案。
廢舊立新更有針對性
此次立法採用廢舊立新的方式,即在《條例》施行的同時,廢止《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
為何廢舊立新?“在過去十幾年裡,國家立法和氣象事業都有了很大變化。”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崔凱解釋說,為了更好地落實上位法和國家有關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同時更好地滿足上海超大型城市的特點,解決發展過程中碰到的實際問題,所以上海研究制定了新的法規。
和過去相比,《條例》更有針對性。上海是瀕江臨海的超大城市,人口、建筑、產業高度密集,受極端天氣氣候影響較大、致災風險較高。這些城市特點,決定了要從供給端提供更多樣的、精細化的、精准化的氣象服務。
比如,如何在空間資源面臨緊約束的前提下,盡量確保氣象設施能夠科學合理布局?《條例》第十四條就明確,市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氣象設施建設規劃,編制氣象探測設施布點方案,科學合理確定氣象探測設施的布點范圍、設置條件、建設運維等內容。
“結合《條例》要求,我們不僅要加強專業氣象服務,還要增加如保障進博會等重大活動等特殊氣象服務。”上海市氣象局局長馮磊表示。
設置專章規定數據資產
此次即將施行的《條例》中,有關數據資產還設置了專章進行規定。
《條例》第五章“公共氣象數據開放和應用”明確,上海將促進公共氣象數據開放和應用,支持公共氣象數據產品服務創新,推動公共氣象數據在工業制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文化旅游、金融服務等場景下的融合應用。
上海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浦佳偉介紹,通過《條例》規定,上海正在推動氣象數據開發利用,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一是在氣象數據開放方面,明確按照氣象數據開放目錄,依托國家和上海規定的數據資源平台向社會開放公共氣象數據。
二是在氣象數據授權運營方面,明確公共氣象數據授權運營的主要框架要求,即由市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市數據部門授權符合條件的運營主體進行數據開發利用,並對被授權運營主體、平台及數據分類分級、安全管理等提出基本要求。
特色創新舉措賦能上海發展
結合《條例》規定,上海正在運用新技術手段開展科技創新,賦能經濟社會發展。
馮磊介紹,上海市氣象部門正在多個領域發力。如,融入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動“氣象×金融”,在全國率先出台了《上海市探索“氣象×金融”協同聯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探索金融領域的氣象要素創新。
同時,保障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推動“航運+氣象”,加強長江口區及洋山港區大霧監測預報預警。
在低空經濟方面,圍繞低空經濟新需求,針對0—3000米真空高度范圍內的低空飛行,開展了專業低空航空氣象服務業務產品設計。針對低空飛行器特點,優化和完善飛機積冰、顛簸等算法,開展雷暴、大風、強降水、能見度等航空高影響天氣監測和預報技術研發,也在試驗不同作業場景下的低空氣象業務產品,為以后多元化的低空飛行活動安全保障積累技術儲備。(記者 戚穎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