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場監管局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拔點攻堅集中整治行動
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攻堅行動的全年部署,於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2個月的“拔點攻堅”,從嚴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嚴查非法經營性改裝行為、規范線上線下經營主體行為。具體抽查結果詳見↓

2024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抽查電動自行車20批次(發現不合格6批次)、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10批次(未發現不合格)。
根據抽檢結果,對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運用“即檢即報告、即送達即處置”的不合格產品處置快速反應機制,相關區局按照“快辦快處”要求,對銷售不合格產品的5家門店立即開展報告送達和現場檢查,第一時間控制違法產品,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場,固定相關違法証據並啟動執法程序。(詳見第一批抽查結果 )

截至目前,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節假日、夜間錯時檢查等方式,檢查門店16,170家次(其中夜查4,861家次),立案539件(其中經營性拼改裝案件434件)。
深化行刑銜接,移送司法部門21起,配合公安機關立案19起,拘留犯罪嫌疑人22人。

集中約談本市電動自行車主要經銷商,責令開展自查自糾,督促銷售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集中約談拼多多、抖音、小紅書等網絡平台,督促平台治理銷售改裝用配件、通過視頻或直播等方式為改裝提供指導等亂象。
集中整治期間,屏蔽“限速”“解限”“解電動”“調速器”“解鎖”等關鍵詞,已下架涉嫌問題商品鏈接12,300件,下架相關短視頻內容317條,清理違規信息條2,042條。

2024年第一批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用鋰離子電池產品質量抽查結果:
本次抽查了電動自行車產品20批次,經檢驗,不合格6批次﹔抽查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產品10批次,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項目為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車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導線布線安裝、短路保護、蓄電池防篡改、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布線、連接、互認協同充電。

本次抽查有1批次樣品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裝置,解除限速后車速超過標准25km/h要求,有2批次樣品整車質量超過標准55kg要求,車速過高、車輛過重(剎車距離變長)往往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有4批次產品后反射器、側反射器和腳蹬反射器光學要求均不符合標准要求,2批次產品無后反射器和側反射器。
該項目不合格,夜間在燈光較暗路面上騎行時,無法起到警示來往行人和車輛作用,存在安全隱患。


本次抽查有5批次樣品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匹配不合理,其中2批次樣品同時存在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側壁的最大間隙大於30 mm且晃動情況。
蓄電池與電池組盒不匹配,可能為篡改蓄電池容量或電壓提供空間﹔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側壁間隙過大且晃動,可能在騎行過程中因顛簸造成蓄電池晃動,從而破壞電池線路或蓄電池內部結構。


標准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在充電狀態下,其輸出端與主回路應切斷,電壓應為0V。
本次抽查有6批次樣品在充電狀態下蓄電池輸出端口電壓均不為0V,可能造成蓄電池系統在充電時發生著火風險。

本次抽查有5批次樣品主回路導線與次回路導線未分類布線,通電導線與導電體結合部分沒有護套。
布線不合理可能會因導線絕緣層破損,引起電路短路,而電池連接線導電部分裸露,也將會增加觸電風險。


標准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應有與充電器互認協同充電的功能。蓄電池系統充電應先與充電器進行互認協同識別,通過后才能開始充電工作。
本次抽查有6批次樣品沒有互認協同充電的功能,可能因充電器與蓄電池不匹配,而給蓄電池充電帶來風險。

電動自行車
屬於強制性認証CCC產品,現行強制性標准有《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和《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5-2022)。
充電器
現行強制性標准《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 42296-2022)已於2023年7月1日實施。對於在此日期之前生產的產品,有1年銷售過渡期,也就是說2024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將全面實行強制性標准要求。標准中規定:
① 不同電池種類充電器的插頭插座系統不能互插﹔

② 充電器與蓄電池(系統)應有互認協同協議﹔
③ 充電器本體上應標明額定輸入和輸出電壓、電流,額定功率,最高輸出電壓等產品信息及警示語,特別要注明充電器型號及適用被充電的電池種類(如:鋰電池用充電器標明適用於三元鋰電池,或錳酸鋰電池,或磷酸鐵鋰電池等)。
鋰電池
強制性標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 43854-2024)已於2024年4月25日發布,將於2024年11月1日實施。該標准要求:
① 電池組應具有唯一性編碼,並且編碼標識要採用耐高溫(950℃)材質。
② 電池組與充電裝置應具備互認協同充電功能。
③ 電池組上應有產品相關信息,並標明“安全使用年限”,以提醒用戶及時淘汰老舊電池。

① 購買時應查看車輛CCC証書,重點核對蓄電池和充電器是否與產品合格証上信息一致。嚴禁拼加改裝電動自行車。
② 謹慎購買低價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和蓄電池產品,特別關注低價蓄電池來源,切勿購買非法組裝的蓄電池。
③ 在合適的場所安全充電,嚴禁飛線充電和入戶充電。
④ 正確使用和存放,車輛使用過程中因避免高溫暴晒、淋雨或浸水。若車輛電氣線路出現老化、磨損,請及時至正規門店維修。
⑤ 關注蓄電池狀態,若電池出現損壞、老化、達到使用年限或充放電次數請及時至正規門店更換。

資料: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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