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的這些問題一定要知道 滬人社局解答
2024年02月20日17:44 | 來源:上海發布

原標題:【提示】關於試用期,這些問題一定要知道!
可以單獨訂立試用期合同嗎?續簽勞動合同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嗎?試用期內請病假,有醫療期嗎?關於試用期的這些問題,來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小玫月初入職一家快消公司做前台。入職當天,公司人事表示,根據公司規定,對於新進員工,一律先訂立試用期合同,等試用期合格后再訂正式合同……小玫對此有些困惑,可以單獨訂立試用期合同嗎?
小田是一家電子元件公司產品部的檢測員。最近,他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快到期了,公司表示願意與他繼續續簽,同時考慮到他工作認真負責,將升任小田為數據部主管。按照公司規定,續簽勞動合同有3個月的試用期。小田覺得自己進單位時候已經試用了6個月,怎麼還有試用期?
小何去年大學畢業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最近,終於在同學的引薦下入職了一家文化傳播公司。雙方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約定為2個月。公司人事告訴小何,試用期2個月內不繳納社保,等試用期結束,成功轉正后再繳。小何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不敢多言,但也不免困惑,試用期要繳社保嗎?
汪師傅上個月應聘到一家物業公司做電工,雙方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汪師傅的工資是3300元,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打八折,也就是2640元。汪師傅上網查詢后發現,2023年7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已經調整到2690元了。試用期工資有托底嗎?可以低於最低工資嗎?
去年12月初,臻臻入職一家化妝品公司。公司與他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上周,臻臻因病住院,請了1個月的病假。病假期間,臻臻詢問了公司HR,自己這種情況,是否可以享受醫療期。HR告訴臻臻,她是有醫療期的。醫療期內,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這是真的嗎?
資料:市人社局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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