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5日電 (趙竹青)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安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協作配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加快構建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
意見明確,對於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商標的使用、相同商標、同一種商品、假冒專利行為等認定問題,公安機關可以依據相關司法解釋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准等直接進行認定﹔必要時,可以商請同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供專業意見。同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相關問題無法認定的,該部門應當逐級請示上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由公安機關逐級報食藥偵局征求保護司意見。
意見要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主動會同相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建立情況信息通報制度,逐步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推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公安部還將發揮各自優勢,聯合組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專家組,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宏觀戰略的調查研究,分析研判重點行業領域侵權假冒違法犯罪形勢,排查可能影響科技創新和科技自立自強的風險隱患,對法律理解適用等問題開展專項調研和課題研究,推動法律政策完善,對疑難、復雜案件提供指導,服務支撐執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