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西路常德路路口,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基本都佩戴了安全頭盔。
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增設了“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時,均應佩戴安全頭盔”這一全新的通行規定。
《條例》實施前,一些一線交警認為,要求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新規實施10天,情況如何?
連日來,記者在市區多個路口觀察發現,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已成為上海街頭的全新風景線,鮮見未戴頭盔的騎乘人員。不過,也有一些市民未能正確佩戴頭盔,比如用工地安全帽等替代安全頭盔,又比如戴頭盔不系扣帶等。交警提醒市民:佩戴不符合標准的安全頭盔,或未正確佩戴頭盔,都起不到保護作用。
“不戴頭盔就成異類了”
常德路南京西路路口,每天行經的電動自行車不計其數。早高峰,記者在路口蹲守了1個多小時,沒有發現一名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
這個現象讓靜安交通民警武欣毅感到有些意外。“我事先准備了一疊宣傳單,准備向未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員發放,結果一張也沒發出去。”
啃下“硬骨頭”非一日之功。《條例》實施前,全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了廣泛而深入的宣傳,走進學校、企業和社區,通過宣傳法律法規、分析現實案例等方式,切實提升市民的法治和安全意識。《條例》實施后,警方堅持“邊執法邊普法”,在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辦理非機動車登記上牌等執法管理過程中,對新規的要求加強宣傳告知。
“是女兒告訴我5月1日有戴頭盔的新規定,我就從網上買了兩個,大人小孩各一個。”市民陳先生說,“孩子都知道要遵守法規,家長更應以身作則。”
對於騎乘電動自行車要佩戴頭盔的要求,接受採訪的市民都表示支持。市民宋先生每天靠騎電動自行車連接地鐵站到單位的最后一公裡。5月6日《條例》實施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他發現路上騎車的人都戴著頭盔,唯獨他沒有。“我就去路邊的車行買了一個,80元錢,趕緊戴上。”他坦言,一方面是怕被交警發現要查處,另一方面覺得“大家都戴了,我不戴頭盔就成異類了”。
部分人“無效”戴頭盔
雖然絕大多數騎乘人員頭上都戴著頭盔,不過仔細觀察能發現,一些人戴的頭盔並非安全頭盔,有人戴著工地安全帽,還有人戴著馬術帽等。另一些騎行人雖戴著安全頭盔,但佩戴方式也不正確,有人沒扣下頜帶的安全扣,有人甚至自行剪斷下頜帶,直接把帽子半扣在頭頂。記者還發現,隨著天氣漸熱,一些騎乘人員也會不自覺地摘下頭盔,等快到路口時再戴上以應付交警檢查。
“戴頭盔不系扣等於自欺欺人。”對於記者觀察到的現象,武欣毅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時常會遇到,確實有一部分騎乘人員存在無效佩戴頭盔或佩戴非標准安全頭盔的情況。
“這是我女兒在英國留學時戴的馬術帽,我先拿來‘混一混’,不知道會不會被交警查處。”一名頭戴馬術帽的騎車女士對記者說,雖然知道騎車要戴頭盔的規定,但她不太清楚應該戴哪種頭盔,“馬術帽也有保護作用,應該算吧。”採訪中,有部分市民認為,隻要頭上“頂”著頭盔,就能躲過交警的眼睛,是否系安全扣不重要。殊不知,如戴頭盔不系安全扣,一旦受到碰撞,頭盔便會輕易彈飛出去,根本就起不到保護作用,頭盔的佩戴效率為“零”。
此外,有些駕駛人為了佩戴舒服,選偏大尺碼的頭盔,這是頭盔使用中的一個誤區。“佩戴的頭盔太寬鬆,在撞擊事故中,容易產生二次損傷。”武欣毅說。此外,在挑選頭盔時,應選擇符合國家3C標准(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証)的產品,不要隨意選取價格低廉的“三無產品”。
武欣毅說,正確佩戴頭盔,不僅是《條例》的規定,更是為了保護生命安全。據悉,涉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約80%是顱腦損傷致死。當事故發生時,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對頭部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避免致命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