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共享單車亂停放最高罰10萬!

孫雲

2021年05月03日08:47  來源:新民網
 

共享單車既方便市民出行,有時,也會成為堵塞人行道甚至非機動車道並帶來安全隱患的交通頑症。昨天實施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對共享單車亂停放做出了最高可達10萬元的明確的罰則規定,並賦予城管執法部門執法權。昨天,楊浦區城管執法局以“線上視頻監控+線下執法巡查”模式,開展共享單車違規停放行為執法行動,在多個點位發現亂停放情況,並責令相關互聯網企業及時清運。對未及時完成清運的車輛運營企業,區城管執法局將依法責令改正,並約談企業負責人,就情節嚴重程度作出相應處罰。

《條例》規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也即市民習慣稱呼的“共享單車”如有擠佔人行道、車行道、綠化帶等道路、區域停放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通知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在二小時內予以清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應當建立專門管理隊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時清理車輛。未及時清理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在《條例》實施前,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已對相關互聯網企業進行了法治宣傳,昨天,又結合前期排摸的同濟大學周邊道路、楊浦濱江公共空間、五角場區域等重點路段現場執法,並與普法志願者一起,通過設立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解答疑問等形式,向來往市民宣傳《條例》有關規定。

其中,在楊浦濱江地標之一的東方漁人碼頭,執法人員在楊樹浦路(江浦路至安浦路段),以及五角場仁德路近逸仙路附近,都發現了大量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共享單車。這些自行車東倒西歪,停放雜亂,嚴重影響了市民出行。在彰武路41號至阜新路之間的彰武路北側,情況更令人吃驚,停放著近兩千輛美團、青桔、哈啰單車等企業的共享單車,雖然上述路段設有非機動車停車區域,卻早已飽和,大量共享單車不僅佔據了人行道,甚至“騎”上公交車站,導致乘客隻能站在非機動車道上等車,很不安全。

執法人員對上述情況現場取証並制作現場檢查筆錄,通過隨身佩戴的4G執法記錄儀將現場檢查場面實時傳輸至區局指揮中心,由區局指揮中心聯系相關單車運營企業,告知運營企業在兩小時內完成清運。

截至昨天12時15分,逸仙路仁德路點位共享單車清運完畢。在楊樹浦路現場,執法人員未發現青桔和美團清運,哈啰單車雖至現場進行清運,但未清理完全,現場仍留有少量哈啰單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區域外。在彰武路點位,美團、青桔、哈啰雖開展清運,但因為數量龐大,短時間內無法清理完畢。對未及時完成清運的車輛運營企業,區城管執法局將依法責令改正,並約談企業負責人,就情節嚴重程度作出相應處罰。

(責編:王文娟、韓慶)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